專家:水電煤氣費10年沒漲,應適當漲價!被現實啪啪打臉

導讀原標題:專家:水電煤氣費10年沒漲,應適當漲價!被現實啪啪打臉1、地方財政要給補貼,不補貼公交車就開不起來;2、當化解政府債務的時候,...

原標題:專家:水電煤氣費10年沒漲,應適當漲價!被現實啪啪打臉

1、地方財政要給補貼,不補貼公交車就開不起來;

2、當化解政府債務的時候,以融資平臺為例,最低限度就是能夠有經營性現金流覆蓋到期利息,如果不能覆蓋到期利息就會變成違約和不良貸款。如果能覆蓋到期利息融資平臺就可以繼續貸款,就能滾動下去。

在他看來,如果適當漲價,既可以減少政府補貼、財政就能夠少掏錢,又能夠帶來經營性現金流提升從而覆蓋到期利息。

魯政委認為,電力市場、公共事業改革,是當下必須要討論的兩大改革領域。漲價可能存在壓力,和國際橫向比較,用于交通、水費的支出可以算出一個相對公允的百分比,控制在居民可以承受范圍內,就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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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電價很穩定,近十年未漲價

長期以來,我國試行較低的居民用電價格,居民電價較大幅度低于供電成本,是因為工商用戶承擔了相應的交叉補貼。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我國居民電價偏低,工商業電價偏高。

2012年7月,我國試行階梯電價,當時約三分之一的省份還同步推出了峰谷電價政策。階梯電價的核心是多用電者多付費,通過價格手段促進節能減排。

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居民收入差異、能源資源分布差異等因素,目前各省份的每檔電量、電價不盡相同。

不過,相同的是,國家和各地近十年來都沒有調整過居民電價,沒漲過價。

另外,北京居民電價已經近20年沒有調整。北京市政府官網數據顯示,2004年11月,北京市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由每千瓦時0.44元調整為0.48元。時至今日,北京市居民用電的第一檔電價仍為0.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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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漲價方案在路上,多個城市已宣布漲價10%

居民電價十年來未漲價,不過,天然氣漲價已經在路上,多個城市已宣布漲價。

2021年上半年,國內天然氣價格上漲近30%。今年5月,上游氣源企業已公布的天然氣銷售價格同比上漲15%-120%,城市燃氣企業承擔的氣價倒掛價差進一步拉大。

相關人士表示,一旦地方政府不提供保供補貼或補貼款無法及時發放到位,城市燃氣企業將再次陷入擴大虧損乃至倒閉的險地,進而再次引發停氣斷供危機。

據悉,監管部門正在研究從國家層面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方案,目前已處于征求意見階段,如無意外,有可能在今年上半年發布草案。

目前,最新消息顯示:南京、石家莊、唐山、綿陽已先行一步,正式宣布上調當地的居民用氣一檔天然氣銷售價格,漲幅均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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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價由地方自行決定 三五年“喜迎”一輪漲價潮

水價和電價、油價不同,后兩者由國家發改委統一調控,而水價由地方自行決定。回顧過往,國內城市水費漲價似有“此起彼伏”的印象。

從國外經驗看,水價調整的周期為3到5年。我國在2009年-2010年、2012-2013年曾出現多個城市密集上調水價的現象,上海當年漲幅達30%。

時任中國水務董事長的王文柯,甚至喊出“水價要提高到30元到40元一噸才行,我堅決支持水價上漲”的瘋狂語錄,招來輿論口誅筆伐。

生活供水屬于公共事業,公共性和公益性才是其本質屬性。

2015年,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全國縣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希望通過價格杠桿調節用水狀況,遏制浪費,避免誤傷。

當年4月-5月,烏魯木齊、濟南、張家口、衡水、廊坊、信陽等北方水資源并不豐富的城市,均開始執行階梯水價調整。

不過,記者調查發現,新政之下,水價上漲卻成為普遍現象。有的地方綜合平均水價上漲超過70%。同時,保障居民基本用水的第一階梯水價,也高出原來的標準。

當時的數據顯示,北京于2014年執行階梯水價,由每m34元調整為一、二、三階梯分別為4.95元、7元、9*元;杭州由每m31.85元調整為2.9元、3.85元、6.7元;南昌由每m31.18元調整為1.58元、2.37元、4.74元;烏魯木齊執行階梯水價后,綜合平均水價將達每m32.34元,漲幅72.06%。

階梯水價制度實施6年后,國家于2021年8月3日出臺《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提出建立健全以“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為核心的水價定價機制。對于居民生活用水,《辦法》要求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統籌考慮當地“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來核定供水價格。

據不完全統計,《辦法》落地后,上海市、重慶萬州區、衡陽市、廣西桂林市、河南鄢陵縣、三亞市、甘肅天水市、廣西玉林、貴州遵義、四川廣漢等多個地區上調居民水價。

從長遠來看,水資源會越來越珍貴,水價的繼續調整(上漲)似乎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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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熱議:水電煤氣費涉及民生,萬不可胡來

目前來看,由地方政府自行定價的水價,此前多輪漲價潮已席卷多個城市,市民反響最強烈。由國家發改委統一調控的電價,十多年來未漲價,燃氣價格則有揭開新一輪漲價潮的趨勢。

由此看來,魯政委“水電煤氣費10年沒漲價了,應該適當漲價”的觀點,確實有失偏頗,在社交媒體上飽受爭議。

零星支持者表示,“正常講確實應該漲價,不漲價才不合理。”“公共服務是可以適當漲價,但要保護低收入群體,提高最低工資,低保,或補貼。”

反對者認為,“水電煤氣費涉及民生,萬不可胡來。”“建議專家不要建議。”“專家又開始作妖了。”

也有網友陳述實情,“脫離群眾吧,還十年,這幾年煤氣漲了多少,不清楚嗎?”“上海的燃氣前幾年是2.5元,現在不是3.5元嗎,怎么10年沒漲價了?”“是沒漲,各種表走得快了。”

當然,也有機智網友用魔法打敗魔法:“水電煤氣十年沒降價了就應該降。”

有媒體分析認為,一些地方的政府融資平臺出現問題,那是地方沒有量力而行過度舉債導致,不能把化解債務的風險,變相轉嫁到老百姓身上去。

水電燃氣費到底該不該漲價?歡迎留言!

本文綜合首都之窗、青年報、國家電網、新京報、華夏時報、新華社、極目新聞、各地政府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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