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藝人稱50萬積分被全部清零,對方態度巨差!東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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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知名藝人稱50萬積分被全部清零,對方態度巨差!東航回應

經常坐飛機的朋友知道,航空公司的積分十分重要,不僅可以兌換升艙、貴賓室等多種權益,還能直接在商城購買商品。

6月18日,知名藝人胡兵因維權東航登上熱搜。胡兵在視頻中自述稱,自己是東航的白金卡會員,通過飛了很多趟才累積50萬積分,但后來東航以簡訊方式突然間通知他,“因為疫情這段時間,所有的積分都沒了。”

胡兵稱自己也就此事聯系過東方航空客服,但客服表示已經短信通知過。胡兵最終維權失敗,他還在視頻中提醒:“小心你的積分會一夜之間跑掉。”

胡兵50萬積分被東航清零

溝通維權未果

近日,演員胡兵向東航發起維權失敗,無奈之下發視頻表述整個事件的經過,此事引起網友熱議關注。

據胡兵介紹,他之前累計了很多次飛行里程,拿到東航的白金卡很不容易,個人賬戶積分有50萬,然后因為疫情這段時間所有的積分就被清零了,他個人非常不理解。

積分消失后,他向客服打電話反映情況,“對方態度巨差無比”,只說積分情況“我們發簡訊給你了,已經通知過你這個積分沒了”。當胡兵再次詢問“客服不會聯系客戶的嗎”后,東航表示“我們不用電話聯系,我們只用簡訊聯系”。

溝通失敗后,胡兵表示非常無奈,在胡兵看來,東航這樣的做法有些不可思議,畢竟攢積分這么辛苦,怎么積分消失得就這樣容易,“飛一次歐洲頭等艙積分才兩萬多,要飛多少個來回(才能有50萬積分)”。他直言,東航這次的行為讓他大跌眼鏡。

據潮新聞,東方航空在線客服回應稱:自2021年9月1日(含)起,東航執行新里程積分有效期,有效里程積分變動可帶動賬戶積分有效期自里程積分變動之日起至未來第36個月月底。連續36個月以上里程積分休眠(無增加,無減少),則自動失效。

東方航空在線客服回復內容截圖

隨后,記者又撥打了東航人工客服電話。工作人員解釋稱,東方航空的積分在過期的時候就會清零,“每一筆積分都是三年的有效期。”在積分過期一個月之前,東方航空會發短信通知,“如果是航空里程積分部分,會發短信提醒,兌換機票或者兌換東航禮品;如果其他贈送活動積分,則無法發短信通知過期時間,需要自行關注。”

就胡兵50萬東航積分被清零一事,工作人員稱:“他可能是因為很久沒使用東航的航班,并且已經超過了三年的有效期了,我們的積分是會自動過期的,如果50萬積分是航空里程的話,我們會發短信;如果是贈分的話,我們確實是無法發送的,是公司方面的規則。”

50萬積分究竟能換什么呢?兌換機票的話,12000積分可以兌換經濟艙,21000積分可以兌換公務或頭等艙。例如飛馬爾代夫,8個多小時寬體機躺飛,只需80000分往返再加不到3000的稅費,往返不到7000元。

另外,積分還可以在東航商城里兌換商品。幾百積分就可以兌換話費卡、視頻會員月卡、紙巾等。積分非常多的話,10萬左右積分可以兌換2000多元價值的手機、iPad、掃地機器人、電視等,50萬積分則可以換價值超過1萬的冰箱、電視、手機等物品。這么看來,50萬積分一夜清零也是損失不少了。

中國東方航空官網顯示,“東方萬里行”會員等級依次分別是星級會員(1星-6星)、等級會員。

其中,白金卡會員為等級會員的最高級別,升級白金卡會員的必要條件是年消費金額15萬元,以及定級次數為50次或者定級里程為105000公里。白金卡會員享受出行應急支持一級保護、額外免費托運行李(中國大陸40公斤)等禮遇。

對于胡兵的維權,網友們也表達了不一樣的觀點。

有網友表示,50萬積分就這樣沒了,換位思考也覺得很生氣,而胡兵在經歷了這種事情還能平靜敘述,并給網友們提醒,“希望大家以后不要遇到類似的情況”。也有網友表示,“東航的客服態度一向很差”“如果是一個短信就直接50w積分一起清零真的不太合理吧”……

當然,有網友認為,東航積分的規則寫得很清楚了,航空公司也短信提醒了,是胡兵自己“不看清楚怪誰呢,自己的積分不上心”。

還有網友提出質疑:“積分到期時間不一樣,怎么可以一次性清零?”

據新民晚報6月18日報道,2021年9月26日,中國東方航空在上海中心宣布推出全新會員積分體系。這一新體系改變了航空公司會員體系“里程制”的積分框架,在國內率先實現全面的“收益制”積分轉型,顛覆了傳統的里程積分使用期限規定和定期清零限制。

關于會員積分到期清零這一痛點,東航此次轉型后,會員獲取的積分有效期由原先的3年調整為長期“滾動有效”,只有在連續休眠36個月以上(含36個月)、在這期間積分始終既無增減又無使用的情況下,才失效清零。只要在36個月的周期內,“東方萬里行”會員因為出行而增加積分,或是為了兌換、消費而使用積分,就都能確保自己的積分始終有效,沒有“到期清零”之憂。

不過,東航官網相關的積分新規顯示,此規則只針對2021年9月1日(含)之后的里程積分,并用小字號的備注上注明了:航班日期為2021年9月1日之前按里程制發行的積分、2021年9月1日之前入賬的里程積分、固定有效期的里程積分不隨賬戶變動發生有效期滾動。

律師:以短信告知

單方免除對方的權利是無效的

航空公司通過積分吸引消費者的做法由來已久。不僅是航空客運,話費充值、信用卡消費等許多領域都普遍采用會員積分制,以起到用戶拉新和留存作用。這些積分大都設有一定的使用期限,過期即失效。根據民法典,商家設定積分兌換有效期具有法律依據。

據潮新聞,積分到期清零,航空公司是否有告知義務?乘客用里程數攢下的積分,航空公司又是否有權清零?記者聯系到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他認為,積分是商家贈予消費者的,但是它的贈予前提是消費者消費一定額度,與商家之間存在買賣合同,因此積分可以看作是買賣合同中的格式條款。“積分的清空規則應該遵循民法典關于格式條款的規定。”付建表示,通常情況商家為了鼓勵消費會返還一定的積分獎勵,使消費者能夠享受優惠,因此可以認定積分具有一定的財產利益,而且作為交易行為的一部分,商家有義務告知積分的獲取使用以及作廢條件,如果無正當理由清空消費者積分,屬于侵犯消費者財產權。“積分是基于交易行為而產生的,屬于格式條款的一部分,同樣受到法律的約束和保護。”

另據北京時間,重慶盟昇律師事務所主任羅開誠律師也告訴記者,積分作為航空公司的一種增強用戶粘性手段,如果購買里程之前設置了交易條件,則雙方建立起了合同關系,積分兌換就是航空公司承諾和交易條件的一部分,對其具有約束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條款規定,任何一方是無權單方變更和撤銷的,“以短信告知單方免除對方的權利,會加重對方的義務,這種也是無效的。”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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