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湖南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有一條對官員違規飲酒的通報,引起輿論關注。
紀檢部門通報了張家界市供銷聯社黨組書記袁宏衛等人工作日中餐違規飲酒問題: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上午,袁宏衛率理事會主任陳海濤,黨組成員、監事會副主任張祥云前往武陵源區某社區開展走訪慰問。中午,該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袁博安排袁宏衛等人在某餐廳用餐,并邀請武陵源區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工作人員鄧濤、社區黨總支委員鄧學華參加。席間,鄧濤提議喝酒并提供酒水,6人均飲酒。2023年4月,袁宏衛、鄧濤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張祥云、袁博、鄧學華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陳海濤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這已經不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第一次發文警示官員不要違規飲酒了。早在2019年,廣西就開展了嚴肅整治違規違紀飲酒行動,并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比如,2019年3月,廣西來賓市金秀瑤族自治縣某單位黃某,違規違紀參與宴請,期間因為貪杯飲酒造成不良影響受到處分。
2020年,江蘇省發生的一起案例,也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2020年2月27日,時任江蘇省響水縣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的沈愛東,邀請開聯席會議的縣公檢法系統17人到單位食堂包間內聚餐,席間飲酒,等餐期間打牌,這些人隨后都因此被處理,沈愛東被撤銷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降為一級主任科員。
面對官員違規飲酒問題,《中國紀檢監察報》曾發文指出:“要以廉潔自律準則為根本準繩,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崇廉拒腐、尚儉戒奢,保持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補足黨員干部‘精神之鈣’。在公務接待中,加強自我約束,做到心中有戒尺,管住自己的嘴”。
近期最引人注意的官員違規飲酒事件之一,是青海6名干部違規飲酒事件。經查,2022年12月11日20時至23時許,在培訓班期間,時任青海省政府秘書長師存武,組織時任青海省農業農村廳廳長李青川,文化和旅游廳廳長王學文,海北州委書記多杰,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洪濤,省交通控股集團董事長陶永利,在省委黨校學員宿舍聚餐飲酒。次日,師存武因醉酒缺席省有關會議,一名干部在學員宿舍被發現死亡。
紀檢部門之所以三令五申,嚴禁官員違規飲酒,不僅因為這種行為會嚴重耽誤正常的公務,還有可能滋生腐敗,很多腐敗問題都與“酒”有關,“喝酒”成了一些官員藏匿腐敗問題的遮羞布。
比如,江西省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鄧寄鵬,為了提高接待標準、接待檔次,擅自決定調動公款100萬元,派專人專車到貴州去購買茅臺酒,明目張膽地和黨中央、省委的規定對著干。紀檢部門曾曝光,他在落馬前,有客商來了,陪客商喝,若沒客商來,他就到企業食堂喝,變著法子喝,甚至工作日中午也喝。因為違規喝酒,他在腐敗的泥潭里越陷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