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中企的打壓又出現新苗頭,在美中企需警惕“專利陷阱”

導讀原標題:美國對中企的打壓又出現新苗頭,在美中企需警惕“專利陷阱”據英國路透社報道,美國航空航天企業德事隆集團4月21日贏得了一場針對...

原標題:美國對中企的打壓又出現新苗頭,在美中企需警惕“專利陷阱”

據英國路透社報道,美國航空航天企業德事隆集團4月21日贏得了一場針對中國無人機公司大疆的專利訴訟,美國一家地方法院判定大疆需向德事隆支付2.79億美元(1美元約合6.9元人民幣)的賠償。大疆4月25日發表官方聲明稱,對該判決表示“強烈反對”,并稱將“積極尋求所有可能的方式”捍衛其合法權利。對此,相關人士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大疆所使用的相關技術與德事隆申請的專利技術存在本質上的區別,該起事件透露出一個危險的信號——美國公司利用國內反華情緒打擊中國科技公司,從中牟利。

二者在技術上“并無相交共同性”

路透社報道稱,美國得克薩斯州韋科市的聯邦陪審團最終選擇支持德事隆的主張,判定大疆無人機所采用的“懸停控制技術”和“遠程跟蹤控制技術”侵害了德事隆的兩項專利。大疆在聲明中回應稱,“德事隆是軍用直升機公司,而大疆是民用無人機公司,完全不是一類產品。”德事隆本次用來訴訟的核心專利是2011年申請的,但大疆在2009年的產品中就已用到了該項技術。

對于德事隆的描述,美國媒體ABOVE THE LAW報道稱,德事隆必須要先解決他們并沒有在任何消費類產品上使用過所聲稱的專利這一爭議點。

知識產權法專家、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謝湘輝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德事隆對于大疆侵犯其專利的指控不成立。德事隆此次提出訴訟的這兩項專利是從被其收購的貝爾公司買來,但貝爾一直專注軍工飛機和軍用直升機領域,也沒有將這兩項專利使用在任何上市產品中。也就是說德事隆和貝爾都不曾在這兩項專利基礎上量產銷售過任何消費級的民用無人機。大疆無人機涉及的懸停功能技術和德事隆的“飛機自動懸停控制”專利雖然字面相似,但從技術本身并無相交共同性。

《航空知識》雜志主編王亞男6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說,有人駕駛直升機和無人機的懸停技術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操控系統。據了解,德事隆公司的懸停技術在懸停的過程中需要飛行員的操作,通過親自控制機械和液壓系統來控制飛機,而大疆無人機的自動懸停功能只需通過手里的遙控器操作即可實現。

同樣,大疆無人機的跟隨功能和德事隆所屬專利“交通工具控制系統”在技術上也不是一回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稱,德事隆的跟蹤技術需要將被跟蹤目標的位置信息和運動信息傳遞給飛機,飛機再根據獲得的信息降落到被跟蹤的目標上,而大疆的無人機不需要同時得到這兩個信息,只需將被跟蹤的車輛或人員保持在無人機的畫面中,就可以實現無人機跟拍。

“美國專利制度的扭曲”

對于這一判罰結果,美國航空行業網站sUAS News曾發文稱,該判決表明了美國專利制度的扭曲,允許企業為任何可能擁有現有技術的東西申請專利。既然德事隆贏得這一例判決,那么他們也能以此為依據起訴所有納入美國國防部“藍色小型無人機系統”計劃的公司。

業內人士稱,德事隆的做法實質上是一種“專利陷阱”。據《環球時報》記者了解,專利陷阱是指一種通過惡意申請獲取他人技術相關的專利,并以此為基礎進行訴訟或索賠的行為,目的是為了阻礙、排除競爭對手,獲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或市場優勢。此前,包括華為在內的很多中國企業在美國及國際上也遭遇過類似的“專利流氓”式訴訟。

根據美國專利備案記錄,德事隆于2011年對“自動懸停控制”技術提出專利申請,2015年獲得批準。“而早在2009年,大疆已在XP3.1飛控系統中使用了懸停控制技術。”謝湘輝稱。德事隆現在對大疆提出的侵權指控無事實依據,硬將大疆的技術和自己的專利做關聯,通過訴訟獲取賠償以此進行不當牟利,試圖阻礙大疆在美國市場的發展。

美國新聞網站石英曾評論稱,大疆在無人機領域的地位就像蘋果在手機領域一樣。大疆創新北美公司于2011年建立。據無人機研究公司Skylogic Research數據顯示,在2018年,其市場占有率就已達到74%,緊隨其后的法國鸚鵡(Parrot)和中國昊翔(Yuneec)公司各占7%的市場份額。

“作為在全球民用無人機市場占額最大的公司,大疆掌握著民用無人機領域的核心技術,在全球擁有超過8000項專利。也正因為在民用無人機領域,美國沒有公司可以對大疆發起有威脅的專利訴訟,因而轉向軍用飛機領域尋找機會,此次事件就是一個例子,”該知情人士表示,近幾年,隨著美國反華情緒不斷上升,中國公司在美國的專利訴訟越來越難取勝。這不僅是大疆的難題,也是所有中國公司都會面臨的挑戰。

中國公司該怎么辦

這不是第一次美國企業用司法手段針對外國公司。《韓民族新聞》報道稱,總部位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美國計算機存儲公司Netlist在2021年對韓國三星電子提起知識產權侵權訴訟,得克薩斯州馬歇爾市陪審團近期裁定三星電子用于高性能計算的“內存模塊”故意侵犯了Netlist所擁有的5項專利,三星被罰3.03億美元。三星稱,Netlist的專利“獨創性不足,因此沒有效力”,且自己使用的技術與其“并不相同”。

對于美國司法部門此次向中國大疆開出的“天價罰單”事件,相關專家表示,有一個值得警惕的情況,就是在庭審中,德事隆方一直試圖利用近年美國的反華情緒影響陪審團的判決。上述知情人士也告訴《環球時報》記者,在此次專利庭審中,德事隆方一直強調大疆是一家中國公司,已被美國政府列入出口管制實體名單等與專利侵權案無關的信息,以期在事實證據不足的情況下,爭取到對自己有利的判決結果。

ABOVE THE LAW網站的文章也表示,從陪審團的角度來看,德事隆作為美國軍方關鍵供應商的身份無疑具有一定的吸引力。雖然很難準確知道這些信息對陪審團產生了多大影響,但一家美國軍方批準的著名軍用物資供應商和一家被列入美國政府禁令名單的中國公司,這樣的對比,還是會很大程度上影響陪審團的判斷。

“我認為此次案件也可能成為美國在行政手段以外,在司法手段上打壓中國公司的一個新的例子。” 謝湘輝表示,此次大疆遭遇的“誣告”就是這種手段的“第一槍”,之后美國可能會有更多效仿這種做法的案例出現。

“對此,中國科技公司除了加強其在海外的專利布局和維權能力以外,也需要整體思考如何對這樣的打壓采取有效的反制措施,如何在當前不穩定的地緣政治局勢中,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保持自己的國際市場競爭優勢和技術創新能力。” 謝湘輝稱。

【原標題】美國對中企的打壓又出現新苗頭,在美中企需警惕“專利陷阱”

來源 | 環球時報

編輯 | 張青津

責編 | 夏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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