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員工犯錯被公司開除還發工資嗎怎么處理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1、公司以員工犯錯為理由開除員工,員工是可以拿到工資的,但是如果造成了用人單位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的。
相關規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正當理由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勞動者是沒有經濟補償或者賠償的。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涉及到經濟補償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二、什么情況下員工提出辭職需要向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怎么算
1、具體說來,需要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有兩種情形,其一是違反服務期約定。市人社局表示,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而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從數額來說,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而同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另一種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情形是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據介紹,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市人社局表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勞動者到與本單位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力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值得一提的是,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應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三、違約金怎么算:
提前辭職給公司造成什么損失,要由公司舉證,如員工的辭職不會給公司造成經營方面的困難和經濟損失,則違約金應該就是雙方約定的數額,但是并非全額賠,如果造成了損失,需要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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