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法律列舉的侵害婦女權益的問題外,其他嚴重侵害婦女權益的情形也可以納入公益訴訟之中,比如家庭暴力。實踐中,各地已經開始積極探索開展反家暴檢察公益訴訟。”全國婦聯權益部副部長李岳陽對記者說。
11月25日是“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最高檢會同全國婦聯聯合發布10個婦女權益保障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其中2起基本案情圍繞涉家庭暴力婦女保護體系、涉家庭暴力婦女的生命健康權展開。
↑廣東清遠市清城區檢察院檢察人員到當事人家中了解情況\n圖據最高檢公眾號
如何激活現有反家暴治理機制?最高檢第八檢察廳副廳長邱景輝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積極穩妥探索開展相關領域婦女權益保障公益訴訟,指導各級檢察機關通過磋商、檢察建議等方式激活現有的反家暴治理機制。對不履行報告、告誡、救助、保護等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職責,侵害不特定多數婦女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檢察機關可以提起公益訴訟。”
據悉,此次公布的2起案例,分別是江蘇省寶應縣人民檢察院督促落實涉家庭暴力婦女強制報告行政公益訴訟案,以及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檢察院督促加強反家庭暴力聯動履職行政公益訴訟案。
案例一:
智力殘疾婦女疑遭家暴醫院未報警
檢察機關提起檢察建議
2020年6月24日,江蘇省寶應縣金某某親屬至寶應縣婦女聯合會(以下簡稱婦聯)反映,稱金某某(智力殘疾四級)被丈夫郝某某毆打致傷。醫療機構就診證明顯示:金某某受暴力后全身多處瘀斑、腫脹,診斷病情為“多發性擊打傷”。經初步了解,接診醫院發現殘障婦女遭受暴力毆打而未報警。進一步調研發現,縣域近87%的醫療機構未落實強制報告制度,行政機關監管不到位。
2021年11月,江蘇省寶應縣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寶應縣院)與縣婦聯共同開展“消除對婦女家暴、維護婦女權益”專項行動,采用綜合調研、數據對比等方式,查閱全縣近三年涉婦女家暴樣本1000余份,發現存在公安機關處理警情不到位、衛生部門監管不嚴等問題,排查出“金某某疑遭家暴”等3條重點線索。寶應縣院研判后認為,應當發揮檢察監督職能作用,督促相關責任主體依法履職。2021年11月11日,寶應縣院與公安機關進行磋商,促成其對相關施暴者批評教育或出具告誡書。
寶應縣院進一步核查發現,金某某有智力殘疾,就診時醫務人員已診斷其因暴力導致多發性擊打傷,但醫療機構及人員未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規定的報告義務。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縣域內多數醫療機構均不知悉對此類情形負有強制報告義務,寶應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縣衛健委)負有監管職責卻未采取有效監管措施,侵害了婦女合法權益。2022年2月24日,寶應縣院決定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
為進一步強化相關責任主體履職意識,完善反家暴治理機制,寶應縣院聯合縣監察委員會、法院、公安、衛健委、婦聯等部門出臺《關于在消除對婦女家暴維護婦女權益工作中加強協作的實施意見》,構建受家暴婦女權益一體化保護聯盟。同時,針對在跟進監督過程中發現金某某患有智力殘疾、離婚后家庭十分困難的情況,寶應縣院依據《江蘇省反家庭暴力條例》的規定,及時發放司法救助金3000元;針對發現的因政策信息渠道閉塞導致殘疾人不能及時享受國家、地方救助的問題,寶應縣院與縣殘疾人聯合會、民政等部門溝通,建議開展專項排查。促成責任部門將金某某納入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每月發放補貼148元。
據悉,本案中,檢察機關加強與婦聯協作配合,以個案線索為突破口,通過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并落實發現民事行為能力受限婦女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時的強制報告制度。針對地方反家暴治理機制“碎片化”現狀,檢察機關爭取地方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推動建立多職能部門聯動協作機制,體現了公益訴訟檢察凝聚各方合力、促進系統治理的獨特制度價值。
案例二:
廣東清遠一婦女為躲家暴露宿街頭
當地檢察機關提出公益訴訟推動多部門共同解決
2021年9月以來,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無業人員李某(化名)因索要錢財未果,多次毆打妻子馬某(化名),并通過摔馬某手機等方式威脅馬某不許向他人求助。馬某曾以報警、聯系社工等方式向有關部門求助,但有關部門未充分告知其救濟途徑和權利,對李某以勸解、口頭警告為主。馬某因長期受到李某的威脅和毆打,為躲避家暴曾與三個女兒短暫露宿街頭,身心遭受較大傷害,其合法權益持續處于受侵害狀態。
2022年3月,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清城區院)在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責中發現本案線索,經逐級請示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廣東省院)同意,決定作為行政公益訴訟以事立案。
2022年7月20日,在前期調查的基礎上,清遠市院、清城區院組織清城區法院、教育、民政、司法、婦聯、公安等單位,召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磋商座談會,邀請人民監督員代表參會并發表意見。會議明確了各參會單位的職責分工,對10項加強聯動的具體舉措達成共識。
隨后,清城區院和區婦聯牽頭組織公安機關、屬地政府工作人員,上門聽取馬某訴求,共同協調處置方案。公安機關重新跟進并全面收集家暴證據,依法對施暴者予以訓誡,民政部門安排社工對受害人進行心理輔導,清城區院聯合區婦聯對馬某母女實施司法救助。目前,馬某一家已回歸平靜生活,李某與其共同經營水果攤,未再發生家暴事件。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明確提出,對不履行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職責等侵害不特定多數婦女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檢察機關可以發出檢察建議或提起公益訴訟。
據悉,本案中,針對當地反家庭暴力工作存在的“九龍治水”問題,檢察機關探索通過公益訴訟以“我管”促“都管”,主動與婦聯組織加強協作,共同推動相關職能部門聯動履職,促進形成整體聯動、齊抓共管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格局,營造了全社會反家庭暴力、維護婦女權益的良好氛圍。
“我們將加強與最高檢合作,不斷健全保護婦女權益工作機制,特別是配合最高檢開展婦女權益保障公益訴訟,指導地方婦聯加強與檢察機關合作,建立健全有關侵害婦女權益案件線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為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全國婦聯權益部副部長李岳陽表示。
紅星新聞實習記者 王辰元 記者 吳陽
責編 鄧旆光 編輯 郭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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