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和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行為。
按照保險標的的不同,保險可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兩大類。
銀保監會的職責是督促保險經營機構建立和完善內控制度,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堅決打擊非法保險活動,取締非法保險機構;規范保險公司和中介機構的經營行為,創造依法經營、公平競爭的環境,嚴肅查處欺詐和誤導投保人的行。銀保監會在不斷頒布新的監管政策文件,也在不斷廢止/取代已過時的監管文件,主要采取新規取代式廢止和集中清理兩種方式。 銀保監會(原保監會)多次規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累計失效/廢止508件規范性文件。目前大眾可在銀保監會官網下載使用,具體有關清理文件決定/通知如下:
一.《關于清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決定》(銀保監會令2021年第7號)
清理情況:《決定》廢止3部規章、115件規范性文件(涉及保險行業);針對14件規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均涉及保險行業);針對4部規章、7件規范性文件與《民法典》不一致的條款予以修訂(含保險業規范性文件4件)
日期:2021年6月21日
二.《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5號
清理情況:《通知》廢止6件規范性文件(其中包括保險業規范性文件5件)
日期:2020年2月4日
三.《中國保監會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保監發〔2017〕90號)
清理情況:《通知》廢止4件規范性文件
實施日期:2017年12月
四.《中國保監會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保監發〔2014〕68號)
清理情況:《通知》廢止49件規范性文件
實施日期:2014年8月12日
五.《中國保監會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保監發〔2012〕107號)
清理情況:《通知》廢止21件規范性文件
實施日期:2012年11月21日
六.《關于公布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保監發〔2010〕100號)
清理情況:共廢止規范性文件140件,共對89件規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實施日期:2010年12月2日
七.《關于廢止部分保險中介規范性文件的通知》(保監發〔2009〕128號)
清理情況:《通知》廢止11件規范性文件
實施日期:2009年12月7日
八.《關于保險業行政規章清理情況的公告》(2007年)
清理情況:《公告》明確當時有效的規章的37件
實施日期:2007年11月29日
九.《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保監發〔2005〕18號)
清理情況:《通知》廢止57件規范性文件
實施日期:2005年2月24日
2022年11月,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簡稱保險業協會)正式發布《2021中國保險業社會責任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這是保險業協會第3年組織編寫行業社會責任報告,《報告》圍繞保險業服務國家戰略、社會民生、行業發展、國際合作等方面,展現2021年保險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實踐成果。主體報告包括七個章節:服務國家戰略、保障民生安康、助力普惠金融、強化風險防控、推進改革創新、倡導人文關懷、加強國際合作;專題報告展示三項內容:保險業助力疫情防控、服務冬奧舉辦、支持河南、山西暴雨災后重建。《報告》用翔實的數據、精煉的文字展示行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總體情況和會員單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700個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