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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貴州畢節“因為3.5元逼女孩跳樓”事件沖上了熱搜,撕開了人性最丑陋的一面。
才3.5元就毀掉一個女孩的性命,有些人的惡你永遠想象不到。
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到底發生了什么讓10歲的小女孩選擇了這樣的極端行為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呢?
背后的真相曝光后,更是讓無數人憤怒。
事發當天,小女孩高高興興地走進文具店,選了幾樣學習用品。
來到收銀前臺買單時,發現老板不在,于是她自己算了一下是3.5元,把錢留下后就離開了。
小女孩永遠沒有想到,就因為這一個行為被老板斷定是“小偷女”。
因為小女孩經常穿著校服光臨這家玩具店,所以老板知道她是哪個學校、哪個班級,叫什么名字。
老板就用作業本把女孩的這些信息通通寫出來,還標注出八個大字“重金懸賞,緊急尋人”,貼在了最刺眼的店門口處。
信息一貼出來之后,沒過多久就被小女孩的同班同學發現了,同學們第一時間把信息告訴了她。
第二天,小女孩怕同學誤會自己是“小偷女”,也怕父母不信任自己,最后接受不了這樣的栽贓,選擇了跳樓自殺。
據小女孩父母的介紹,他們家庭條件還不錯,根本沒有窮到買不起文具的地步。
女孩父母每一次給小女孩的零花錢,一般都是多給,從來不會少給。
正常情況下,只要是小女孩需求的,女孩父母都會第一時間滿足。
更何況,買文具那天小女孩是結伴而行的,同學也親眼看到了小女孩把3.5塊錢放收銀臺前。
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偷竊”的行為。
直到這件事在網上逐漸發酵后,老板才對著記者說:
“詳細的事情不方便透露,事情不是網傳的那樣,這幾天我一直在派出所,目前我們已經和解了。”
這樣的結果,論誰都不滿意,很明顯是想息事寧人。
老板一定沒有想到,本來是想偷偷為自己擺脫罪名的,不料激起了無數網友更加氣憤的心。
在前幾天,官方終于發出了事件的詳細通報:
11月7日,老板發現小女孩是進了文具店,待她離開后老板去商品處查看,發現是少了,斷定她“偷竊”。
11月9日,小女孩又去到文具店,老板當場質問前天她是不是偷走學習用品,小女孩沒來得及解釋他就直接把作業本扣下了,隨后小女孩一臉委屈的離開了。
11月10日中午,老板開始作惡,在做作業上寫上八個大字“重金懸賞,緊急尋人”,專門貼在最刺眼的大門上。
同學們把消息告訴老師后,老師先是質問了女孩為什么要這么做?女孩沒有回答。
因為她發覺老師眼里嘴里充滿了對她的不信任。
隨后,老師再聯系上小女孩父親,告知這這件事,讓父親好好處理。
父親晚上下班回到家中,本來和女兒溝通一下,發現她已經熟睡了也就沒有吵醒。
于是次日早上,父親還在睡夢中,小女孩就偷偷跑到樓頂選擇跳樓自殺結束了寶貴的生命。
一個擁有前程似錦的女孩,永遠停留在了10歲。
目前,小女孩父母知道人死不能復生,選擇和老板和解。
對此,不少網友紛紛嘲諷道:
“自己店不裝監控嗎?就因為店家的質疑,白白沒了一條生命”
“商家店名下還寫著“誠信第一,顧客至上”真夠虛偽的”
“這個孩子可能是個很沒自信缺乏安全感的女孩子,遇到這種事第一想到的不是尋求父母的幫助,沒有把父母和家里其他親戚當成她堅強自信的后盾。心里偷偷委屈,最后崩潰自殺。真的好可憐。”
才10歲的小姑娘,真的太可惜了。
明明可以選擇換另一種方式來證明自己去,卻選擇了輕生走完自己這一生,實在不應該。
可能會有很多人不解,小小的一件事為什么要自殺呢, 承受能力強也太差了吧?
其實啊,未成年的自尊,比我們想象中強,又遠比我們想象中脆弱。
10多歲的孩子,會犯錯,會鬧事,會惹麻煩。
但,相比壞事暴露,被人懲戒,更讓他們感到恐慌的,是無法在同齡人面前再抬起頭的恥辱感和自卑感
只要一個不信任,便足以能夠摧毀一個孩子的自信心和生命。
這件事,讓我想起了發生在2014年“父母親自逼著女兒走上自殺道路”的一則新聞。
?14歲的小女孩在一張白紙上寫下“遺書”后,選擇跳樓自殺了。
?“遺書”中,寫了幾個大字“爸媽,你們為什么不相信我,我沒有偷,我恨你們。”,字眼間透露著對父母滿滿的恨意和無奈。
到底發生了什么,能讓她如此怨恨自己的父母,以自殺的方式來“報復”呢?
背后的真相,更是讓人發指。
女孩家是開零售店的,經常會收到一堆零錢,但凡收到零錢父母都會放在一個小袋子里,晚上入睡前就會清點金額。
如果清點的金額數目對不上,父母就會怪是女孩“偷”走的,會責罵她幾句。
甚至,嚴重時會直接棍子暴打她。
每一次遭到棍子的挨打,她也不反抗,默默地承受著被冤枉。
因為她解釋過,父母從來不信任,只會指責她不誠實,這樣的次數多了,她也懶得解釋了。
不僅如此,父母常常因為這件事在言語上侮辱她:
“你就是個小偷女,送你去上學也是白上,就你這副模樣...”
這樣的遭遇多了,逐漸消磨掉女孩的耐心,終于如了父母的愿,“承認”了不見的這些零錢都是她“偷”走的。
于是第二天,她寫下“遺書”之后,果斷跳樓自殺了。
或許她并不想用這樣的方式來“報復”自己的父母,但對于父母屢次不信任她,她也只好用這樣的方式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我想,如果父母再給予她多一點信任,少一點責備,也許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還有浙江溫州的兩個五年級女孩。
兩個人站在四樓的雨棚邊緣,企圖要跳樓“自殺”,用這樣的方式來換取父母為人要誠信。
幸好被熱心市民發現后,及時報了警,救援人員以最快的方式來到現場,在樓下鋪了救生氣墊。
最后,在女孩一邊認真地傾聽父母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道歉,才默默地哭著讓救援人員把她們自己拉上去,因為她們害怕。
那么,兩個女孩為什么要自殺呢?
無非就是因為父母屢次爽約,不講誠信,明明答應好了陪她們到對方家里玩,結果卻食言了。
這樣的次數多了,才一時想不開才做出過激舉動。
社會學家林·扎克曾說:“父母是子女最親近的人,也是最值得信任的人。”
父母是孩子的全世界,被父母忽視、欺騙的孩子就像被全世界拋棄了。心愿落空的孩子正值脆弱的當口,根本承受不了這份失望。
所以,無論是信任還是誠信,不管用在哪種形式上其實都很重要。
2020年國慶期間重慶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件,當時的那位父親使用教科書方式來解決問題,直接被全網夸贊。
那天劉先生正在家中睡午覺,無意中接到了民警的來電:
“樓下小區有一輛奧迪車,被狠狠地刮出了好幾條裂痕,剛好那天沒有人靠近過這輛車,只有劉先生的兒子小新在車的周圍轉了好幾圈...”
當時就被車主疑似是小新搞鬼。
劉先生聽到這樣的信息當場蒙圈了,雖然相信自己的兒子不會最出這樣的行為,但還是先把責任往身上攬。
首先,先為自己兒子的所作所為道歉,再賠償車主3500元的維修費;
第二,小新放學回家后,劉先生先是溫柔地詢問他有沒有刮,見小新直接脫口而出否認了,再給予孩子最強的后盾,選擇相信他;
第三,第二天劉先生一大早就去警局找鄒警官,讓鄒警官對這件事再進行重新的核實,證明兒子的清白。
第四,經過鄒警官反復查看了三天的監控,發現小新當時只是出自于好奇這輛車才摸了兩下,手上并沒有拿什么硬物,相信他是無辜的;
第五,劉先生為兒子搜集好證據后,沒有要求車主道歉,只是讓他不要再誤會小新就好。于是車主出于愧疚先是道了歉,再把錢退還了,這件事就和解了。
當小新得知自己不再被冤枉后,終于露出了這幾天臉上都沒有出現的笑容對爸爸道:
“謝謝你爸爸,謝謝你愿意相信我!”
父母的信任,是孩子戰勝困難,跨過困境的最大動力。
劉先生的教科書方式告訴我們家長,當孩子被冤枉時,孩子的自尊心是會受到強烈的打擊,內心是很委屈的。
在弄清真相之前,不要輕易的興師問罪,要第一時間先給予孩子最大的信任感,其次是再幫孩子找回公道。
誠如美國一位心理學家喬伊斯·布拉澤斯所說:“愛的最好證明就是信任。”
信任,就是父母給孩子最有底氣的愛!
很喜歡這樣一句話:
“凡是真摯的愛,都不是頭對頭,而是肩并肩。”
愛孩子,不僅要落實在吃飯穿衣這些小事中,同樣也藏在與孩子建立信任關系這種大愛中。
只有當一個孩子被父母給予充足的信任,他們會永遠銘記:家,就是自己永遠的底氣;父母,永遠是自己的后盾。
這份安全感可以幫助他們熬過一生中所有艱難的時刻。
語言的能力無比強大,一句話可以讓人心情跌入谷底,也可以讓一個人重振力量,對于孩子來說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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