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您好,現在軟糖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復印件印章看不清有辦法嗎,復印件印章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不可以...
您好,現在軟糖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復印件印章看不清有辦法嗎,復印件印章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不可以是原件,法律不支持。
2、 復印件和掃描件都屬于電子科技產品,是一種證明形式,復印件和掃描件都只能作為臨時文件。
3、如果復印件和掃描件沒有和原件核對、印證,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但經過公證處公證的掃描件和復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為原件使用。
4、 有人認為掃描件比復印件的法律效力高,這是誤解。
5、掃描件也只是圖片,掃描件由于經歷了對被掃描文件(不一定是原始文件)的掃描、錄入電腦、轉換格式或字體、傳輸、接受、打印等過程,從技術上可以篡改,所以除非對方認可,否則需要其他證據來輔證。
6、復印件和掃描件的法律效力僅具有不完整的證明力,若原件、掃描件為同一人執有,則僅提供掃描件的,不免除提供原件的義務。
7、 在法律上原件屬于原始證據,也是直接證據,其證明力是最高的,而掃描件相當于復印件,是非原始證據。
8、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鑒定出來,如原件真實,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證據,而掃描件即使鑒定真實,仍不能直接作為證據來使用。
9、《最高人民法院的證據規則》第六十九條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第七十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提出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作為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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