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繼孩子的條件和材料(過繼孩子的條件和手續)

導讀您好,現在軟糖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過繼孩子的條件和材料,過繼孩子的條件和手續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

您好,現在軟糖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過繼孩子的條件和材料,過繼孩子的條件和手續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孩子過繼,收養人擬收養孩子須提供的材料:收養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復印戶口地址,如已生育子女須復印子女的戶口簿).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3、收養人所在單位或居委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4、收養人常住地的區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子女情況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4、5、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6、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收養條件:喪失父母的孤兒;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7、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無子女;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4、年滿三十周歲。

8、擴展資料:收養關系的解除: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9、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

10、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11、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

12、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13、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

14、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15、收養關系解除后,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

16、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17、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

18、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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