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國考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有哪些)

導讀您好,現在軟糖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國考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國考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有哪些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

您好,現在軟糖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國考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國考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有哪些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通常包括《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屬于高中級別的會多一門《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2、根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2科;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2科;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3科;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3科。

3、關于教師資格證的其他規定。

4、《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考生在筆試和面試成績公布后,可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站查詢本人的考試成績。

5、考生如對本人的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向本省(區、市)教師資格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

6、第十八條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

7、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8、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

9、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是考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

10、以上內容參考?東勝區政府——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

本文就為大家分享到這里,希望小伙伴們會喜歡。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