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超過10%紅線的市縣,主要在四川、湖南、河南等地。圖為航拍成都平原。 (視覺中國/圖)
2022年11月18日,財政部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規范發展、陽光運行的通知》(下稱通知),從前期論證、規范運作、嚴防隱性債務、項目陽光運行四個方面,推動全國PPP項目高質量發展。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溫來成向南方周末記者分析,此時出臺新政,一方面是過去幾年間,財政部沒有發布有關PPP項目運行的核心文件;另一方面,經濟下行壓力大,為了穩經濟大盤,PPP項目當下被寄予厚望。
財政部PPP中心數據顯示,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全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管理庫累計入庫項目10331個,投資額16.5萬億元,投資額相當于2021年北京及廣東GDP之和。
“通知從年初就開始醞釀。”一位在西部某省財政廳PPP管理處任職的工作人員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通知中的許多內容,在以前的文件中陸續提到過,此次文件更像是一個總結。
重申10%紅線
為了防止PPP項目加劇地方政府隱性負債,財政部在通知中重申了10%的紅線。
通知中寫道:嚴守每一年度本級全部PPP項目,從一般公共預算列支的財政支出責任,不超過當年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0%紅線。PPP項目財政支出責任超過10%紅線的地區,不得新上PPP項目。
通知表示,嚴禁規避10%紅線的行為,例如“借用”未受益地區財政承受能力空間,又如脫離項目實際通過“報小建大”等方式調整項目財政支出責任。
2015年,財政部發布關于PPP的文件中,就規定了10%紅線。
清華大學PPP研究中心首席專家王守清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當初參考韓國的標準,定在了5%的上限,但后來結合地方財政部門意見,改為了10%。“PPP項目只是基礎設施投融資的一種補充手段,不能包打天下。”
實際運作過程中,地方時常出現逾越10%紅線的情況。
2018年,財政部曾發布《PPP項目承受能力匯總分析報告》(下稱報告)。報告中按照各地PPP項目預測增長率的最小值、平均值、最大值,對PPP項目支出責任占當年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例進行測算,分別對應保守、一般、樂觀三種情況。
測算結果顯示,6400個項目,涉及1920個地區(含省、市、縣三級),有七成以上的地區年度最大支出占比在7%以下。
按照上述三種情景進行測算,年度最大支出占比超過10%紅線的市縣,分別為253個、152個和104個,主要分布在四川、湖南、河南、內蒙古、貴州等地。
到了2022年,地方突破10%紅線的情況有所好轉。
財政部PPP中心數據顯示,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全國2763個有PPP項目在庫的行政區中,2729個行政區PPP項目,合同期內各年度財政承受能力指標值均在10%紅線以下。其中,2034個行政區財承占比低于7%預警線;有34個行政區超10%,這些行政區已停止新項目入庫。
項目必須有經營性收益
上述在西部某省財政廳PPP管理處任職的工作人員介紹,此次通知與以往相比最大的變化,是對盤活存量資產提出了新要求。
財政部在通知中介紹,擬采用轉讓-運營-移交(TOT)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的項目,應具有長期穩定經營性收益,嚴格履行國有資產評估、轉讓程序,合理確定轉讓價格。
2022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曾發布文件,推動各地盤活存量資產。文件中,鼓勵具備條件的項目,通過REITs、PPP等方式進行盤活。
上述在西部某省財政廳PPP管理處任職的工作人員解釋,公益性資產其實沒有什么經營收入,包裝成PPP項目之后,社會資本方支付了一筆特許經營權轉讓費用,但費用如何確定,價值如何體現,以前沒有很好地做出說明,還導致出現部分地方政府用這類資產套取資金的情況。
他進一步介紹,此次通知做出了限制,必須有經營收入的項目,才能包裝成PPP,這樣對政府手里的存量資產提出了更高要求。
通知中解釋,TOT項目不得由本級政府實際控制的國有企業作為社會資本方搞“自我循環”,不得通過將無經營性收益的公益性資產有償轉讓,或者分年安排財政資金支付資產轉讓成本等方式虛增財政收入。
王守清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此前TOT項目不能入PPP項目管理庫,金融機構難以放貸,此次通知發布后,明確了TOT項目的合規做法。
此外,通知中還對參與項目的政府方和社會資本方身份做出了規定。市、縣(區)政府控制的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除外),可以代表政府方出資參與PPP項目,但不得作為本級PPP項目的社會資本方。
王守清解釋,如果是本級投融資平臺作為社會資本方參與,就像是左手倒右手的關系,PPP中政府和社會資本的合作就失去了意義。
南方周末記者 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