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據《成都商報》報道,有市民發現:城市街頭出現了不少“蹭古人熱度”的店鋪招牌。“薛濤茶樓”“李白滇臊子米線”……歷史名人成了街頭商標,不少人認為“太過隨意”。令人震驚的是,記者調查發現:很多歷史名人都被注冊進了商標里,僅與“李白”相關的商標申請,諸如“李白洗鞋”“李白愛肥腸”等,就能檢索到1258件。
著實離譜。為了搞噱頭,一味強蹭歷史名人,李白很忙、很累你知道嗎?
按照我國《商標法》規定,在不能作為商標使用的八種情形中,不包括將歷史人物或經典人物的姓名注冊為商標。所以用古代名人的名字做商標,并不違法,比如張仲景、李時珍、李白、杜康、曹操等,都已被企業搶注成為商標,有些使用多年,成為著名商標。由此可見,搶注“李白”商標的行為并不違法,企業可以根據經營需求,合法注冊相關領域的商標,但是在具體使用過程中,還需慎重,不能無底線地蹭名人。
生活中有關歷史名人的廣告、商鋪也比比皆是。尤其是名人故里,更是借著名人強大的影響力和社會效應大搞經濟開發。只不過,凡事都得有個度,不管干的是什么產業,與名人是否有關,只管想盡辦法往名人身上貼,毫無顧忌地“戲用”“歪用”歷史名人,甚至將一些不協調的元素放在一起,這種行為不僅喪失了對名人起碼的尊重,也違背了傳承歷史文化所必須堅守的底線。
歷史文化名人是國家和民族的寶貴財富,是祖先留給我們重要的文化遺產,像李白這樣的大家,深受大眾的喜愛和敬仰,如果一味“戲說”“歪用”勢必會引起大眾情感上的不適。商家的初衷是借名人出名,打開商品銷路,但結果可能適得其反。
商標是商家的臉面。商家要明白,只靠名人噱頭出不了名,像“李白米線”“李白洗鞋”之類的名字,必然會受到市場嚴苛的審視。一個守住底線的商家,不該對名人無下限的利用,而是理性、慎重地對待商標問題,端正“三觀”,不盲目跟風蹭熱點,把歷史情懷放在心里、在品質上多下功夫。與此同時,相關部門不妨多留心一些,細化商標申請規范,在申請階段就駁回問題嚴重的商標申請,不給專打擦邊球、劍走偏鋒的商家鉆空子的機會。
現代快報+評論員 槿色涼秋
(編輯 吳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