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顧元森)10月27日,南京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為規范全市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管理工作,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南京市公安局會同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南京市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規定》(下稱《規定》),并對《規定》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5日(10日)。凡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通過來電或傳真方式反饋,聯系電話:025-84429376,18913869182,傳真號碼:025-84429372。
該《規定》所稱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是指專為下肢殘障者設計,全部由上肢操作的三輪車輛。車輛應當符合機動輪椅車國家標準(GB12995-2006)。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上道路行駛,應當依法經所有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取得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號牌、準駕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放全市統一式樣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牌證。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自購車之日起30日內,注冊登記前,可以憑有效購車發票臨時上道路行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注冊登記的,應當現場查驗車輛,并核查相關材料。對符合國家標準且申請材料齊全有效的,辦理注冊登記業務,并當場發放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號牌、準駕證。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予登記,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根據《規定》, 已注冊登記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現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的,應當自車輛交付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轉移登記。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轉移登記的,應當核查原所有人及現所有人身份證明、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符合下肢殘疾條件的證明、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轉移協議以及現所有人的2張正面免冠彩色一寸半身證件照,查驗車輛,當場予以辦理。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請辦理登記和變更備案等相關業務。代理人申請辦理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和相關業務,除業務辦理相關資料外,還應當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書面委托。
殘疾人電動輪椅車登記參照該《規定》執行,車輛應當符合電動道路型輪椅車國家標準(GB/T12996-2012)。
(編輯 吳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