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原標題:長安汽車回應強扣供應商10%貨款:從未收到“函件”,“直扣貨款”等內容不實6月7日,長安汽車就網傳《致長安汽車采購部的申訴函》...
6月7日,長安汽車就網傳《致長安汽車采購部的申訴函》發布聲明稱,長安汽車從未收到任何供應商發來的“函件”,該函件所述“直扣產值”“直扣貨款”等內容系不實信息。
近日,一封《保護中小汽車零配件實體企業刻不容緩——致長安汽車采購部的申訴函》在業內流傳。
該申訴函指出,2023年3月28日,長安汽車采購部不顧合同約束,向其數百家供應商發出《基于‘生存、戰略、競爭、客戶’共同應對——致供應商伙伴的函》,利用其掌握的對供應商未付款,強行對供應商的貨款直接扣款10%,以應對長安汽車遭到市場降價潮而引起的汽車市場部分車型滯銷。
該申訴函言辭激烈,稱“這份‘函件’在多年敢怒不敢言的我們重慶汽車配套企業中引起軒然大波、我們都感到非常震驚和憤怒!直扣產值的10%,于法、于情、于理都無法解釋。”
據媒體報道,其獲取到申訴函中所提及的《基于‘生存、戰略、競爭、客戶’共同應對——致供應商伙伴的函》,落款名稱為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采購中心,落款時間為2023年3月28日,并加蓋了公章。彼時,長安未對這份文件的真實性作出回應。
6月7日,長安汽車在聲明中回應稱,從未收到任何供應商發來的“函件”。因原材料價格變動、需求變化、技術創新等原因,供應鏈上下游企業每年磋商供應價格,是汽車行業的一貫做法。采用的方式均基于長安汽車與零配件企業的商務談判,結算價格均按照商談后簽訂的商務合同執行,該函件所述“直扣產值”“直扣貨款”等內容系不實信息。
聲明顯示,長安汽車已就該函件涉及的詆毀商譽行為,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