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安抗辯權?在什么情況下方可行使該權利?

導讀您好,肖大哥就為大家解答關于什么是不安抗辯權?在什么情況下方可行使該權利?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不安抗辯...

您好,肖大哥就為大家解答關于什么是不安抗辯權?在什么情況下方可行使該權利?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不安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在后履行一方當事人出現財產狀況嚴重惡化或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之能力等情形時,應先履行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主張不安抗辯,在對方未履行對待給付或提供擔保之前,可以拒絕自己債務之履行。

2、 不安抗辯權也稱為拒絕權,具有留置擔保的性質,在對方為對待給付或提供擔保之后,不安抗辯權即歸消滅。

3、 不安抗辯權的適用條件: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4、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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