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聚餐醉酒后在大廳兩次摔跤致十級傷殘!飯店被判擔責三成

導讀原標題:男子聚餐醉酒后在大廳兩次摔跤致十級傷殘!飯店被判擔責三成李某在田某經營的飯店用餐時醉酒,離開時兩次摔跤致十級傷殘,造成損失...

原標題:男子聚餐醉酒后在大廳兩次摔跤致十級傷殘!飯店被判擔責三成

李某在田某經營的飯店用餐時醉酒,離開時兩次摔跤致十級傷殘,造成損失共計18萬余元。9月29日,南都記者從湖南省寧鄉市人民法院獲悉,法院最終判決李某擔責七成,田某擔責三成。

現場監控錄像。

2021年,李某與朋友相約于田某經營的飯店用餐,期間李某飲酒。監控視頻顯示,店內除李某一桌正在用餐外,其余飯桌已打掃完畢,凳子均倒立擺放在桌上,店內擺放有掃把、抹布等清潔工具。

與朋友用餐結束后,李某先行起身離座,踉蹌行走至旁桌時摔倒。朋友與飯店員工隨即將其扶起,即將出店時李某再次摔倒并發出“哎喲”的喊叫聲。

救護車到達后,李某乘坐救護車前往醫院治療。后經鑒定,李某構成十級傷殘,造成各項損失共計18萬余元。李某認為受傷是由于店內地板濕滑導致,田某經營的飯店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應當對自己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故將店主田某訴至寧鄉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從監控視頻來看,田某店內確有打掃的痕跡,但地板上并未有明顯水跡,且其他人均能正常行走,而李某起身行走時步態不穩,足以說明飲酒已對其自身的反應力、控制力造成影響。且李某出店時在有他人攙扶的情況下仍然摔倒。

另外,監控視頻顯示,店內雖未有明顯水漬,但田某在李某仍在飯店用餐時就進行打掃,并將打掃工具置于飯店大廳,留下安全隱患。裝有水的水桶放置于飯桌中間,已對客人的出行造成阻礙。

最終,法院酌情確定李某對自己的損失承擔70%的責任,田某承擔李某損失30%的責任。

采寫:實習生 付冰潔 南都記者 韋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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