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董事長安排19名親友“全家腐”,公權力豈能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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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國企董事長安排19名親友“全家腐”,公權力豈能共享

近日,長沙市屬國有企業先導投資控股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繼雄案的細節再獲披露。長沙市紀委監委曾介紹,劉繼雄案是監察體制改革以來,長沙市查辦的國有企業領域查處對象級別最高、違紀問題最多、涉案金額最大、涉案人員最多的腐敗案件,且性質惡劣,情節嚴重。那么,劉繼雄貪腐案的這些“紀錄”是如何“創造”的?

9月27日,微信公眾號“三湘風紀”發布的專題片顯示,為了絕對把控先導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的項目招標權,劉繼雄長期安排自己的親信負責整個集團的招投標工作,以方便其幕后操控,并通過給下屬打招呼、發指示的方式,先后安排侄子、侄女、表弟等19名親友進入集團,擔任招商專干、拆遷主管、部門副總等要職。

這樣的崗位配置和人事安排,哪還有市屬國有企業的制度和規矩,儼然成了劉繼雄私有家族企業里的“按親分配”。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被劉繼雄演繹得淋漓盡致。

劉繼雄曾擔任副區長、區委副書記、市旅游局長等職務,按理說應該比一般國企一把手更加謹慎對待手中權力,更加懂得黨的紀律和規矩,時刻繃緊防腐一根弦,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劉繼雄非但沒當好國企“掌門人”,反而利用手中權力中飽私囊,且帶領全家一起貪,一些做法更是讓人嘆為觀止。

專題片介紹,劉繼雄全家共享老板們的特殊安排,早成定例。外出旅游有人鞍前馬后,中醫理療有人主動埋單,僅夫妻二人長期在某高檔會所理發、焗油的費用,某老板就先后付了15多萬元,其兒媳在醫院VIP病房坐月子的10多萬元也全部安排老板代為支付。將劉繼雄全家拿的、吃的、用的、收的全部算下來,累計高達1300多萬元。

領導干部級別越高,權力越大,責任越重,越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事實上,劉繼雄早已背棄權為民所謀的初心,將黨紀國法拋之腦后,與全家人坦然“共享”著權力帶來的各種資源和服務,這必然導致“一人貪腐,全家涉案”。

而這正是劉繼雄案的一個典型“特征”。據報道, 為了對抗組織審查調查,不僅自已違法亂紀,還將最親的家人“拖下水”。妻子成“貪內助”,幫忙收受財物、轉移財產,兒子幫助將賄賂款再投資,侄女幫助轉移藏匿貴重物品,妻弟共同收受賄賂,妻表兄幫助其隱瞞財產……法網恢恢,沒有審慎使用手中權力也沒有管好親屬的劉繼雄,還是受到查處,最終難逃牢獄之災。

公權力豈能“共享”?反思劉繼雄案,除了個人腐化變質濫用權力,還有一點就是家風不正。試想,如果劉繼雄在位掌權時,家人能夠吹吹枕邊風,提提醒,也許不會落到今天這般境地。家風好,就能家道興盛、和順美滿;家風差,難免殃及子孫、貽害社會。

劉繼雄案再次提醒,領導干部心里有戒尺,時刻牢記權有所限、行有所止的刻度,才能把好權力關、親情關。而帶頭抓好家風建設、擁有良好家風和家庭關系的領導干部,家人也定會與腐敗和社會不良風氣“絕緣”,當好“賢內助”,而不是視公權力為“私有”,想著沾光甚至成為違紀違法的“幫兇”。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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