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血汗供養出來的孩子,成才后竟跟我斷絕關系?”:到底是誰的錯?

導讀 原標題:“用血汗供養出來的孩子,成才后竟跟我斷絕關系?”:到底是誰的錯?文 | 米粒媽 這個話題,米粒媽很早就想寫,之所以擱置這么...

原標題:“用血汗供養出來的孩子,成才后竟跟我斷絕關系?”:到底是誰的錯?

文 | 米粒媽

這個話題,米粒媽很早就想寫,之所以擱置這么久,是因為這對父母來說,是個很難面對的問題。

我在知乎上,看到了這樣的故事。

先說結尾。

媽媽抱怨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太過冷漠,雖然給錢,但也就逢年過節才會打電話,一年到頭待在家的時間都不超過一個星期。一點兒都不像別人家的女兒那樣把父母放在心上,養了還不如不養。

我想,這位媽媽的潛臺詞是:千辛萬苦把女兒培養成才,結果養出個白眼狼。

事實是這樣嗎?

先來看看女兒的說法。

女兒10歲那年,學校要在六一兒童節那天舉辦合唱比賽,要求每個學生都要穿白襯衫黑褲子。

她成績好、性格開朗,同時也是班級的文娛委員,就被班主任安排站在第一排最中間的位置。

這是好事,女兒特別高興,回家第一時間就把這件事告訴了媽媽。

當她告訴媽媽,自己好朋友的媽媽已經買了白襯衫和黑褲子,價格只要28塊,想讓媽媽也給自己買一套時,得到的只有冰冷冷的一句:“不買!”

女兒以為媽媽那天心情不好才拒絕了自己,就想著過幾天等媽媽心情好了再提。

可是,無論媽媽心情好與不好,她提了多少次,得到的答案仍舊是“不買”。

哪怕她每天爭分奪秒在放學前寫完所有的作業,一回家就主動幫忙干活,多次苦苦哀求,媽媽就是鐵了心不給她買。

無奈之下,她懇求爸爸給自己買,但爸爸只說了三個字:“找你媽!”

沒辦法,只能去借了。

因為合唱比賽是按照一年級到六年級的順序依次進行,女兒就找到一個二年級和一個六年級的同學借衣服,之所以跟兩個人借,是為了多一個保障。

但是,到了合唱比賽當天,那兩個同學都不肯借給她,找了其他學生,也沒有人肯借,最后她只能穿著藍衣服灰褲子上臺演唱。

想想看,臺上一水的白襯衫黑褲子,只有她穿藍襯衫灰褲子,是多么的尷尬,說是度秒如年都不為過。

因為服裝不整齊,班級被扣了分。班主任指責她,同學們也不待見她。

好容易熬到放學回家,她一進門,就聽見媽媽得意洋洋問她:“有沒有得到教訓?服不服!”

女兒當時都崩潰了,問媽媽:“為什么要這樣做?28塊又不是買不起,為什么讓我這么難堪!”

媽媽說了原因,只是一件生活中的小事。

對媽媽來說,事大事小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女兒必須知道自己的厲害,家里自己說了算。

10歲的孩子根本反抗不了成年人,女兒唯一能做的,就是跑到屋后的樹林里痛哭。

自打那之后,女兒就變了,不在活潑開朗,變得內向沉默。唯一不變的是,成績依舊很好,甚至更好。

于是,在女兒長大后,就有了開頭的那一幕。

女兒說:“我10歲時,你們就已經沒有女兒了。”

你知道她媽媽聽了女兒的字字泣血的述說之后,是什么反應嗎?

媽媽不以為然地說:“就為了那么一點小事,你居然小肚雞腸記了這么久。”

就為了那么一點小事嗎?

就為了那么一點小事嗎?

我們不妨代入10歲孩子的視角,體會她:

為了28塊錢的衣服討好媽媽時的卑微;

一再被父母拒絕的無助;

借不到衣服時的焦急;

站在臺上時恨不能消失的恥辱;

被老師同學指責嘲諷的羞愧;

媽媽得意洋洋要教訓她時的絕望。

不瞞大家說,米粒媽感覺喘不過氣來。

明明是正當、合理的需求,卻沒有被給予最基本的滿足。

看著孩子為了28塊錢惶惶不安十幾天,很高興嗎?

孩子在朝夕相處的老師同學面前,自尊碎裂成渣,很痛快嗎?

看孩子傷心欲絕,趾高氣揚問她“服不服”,很解氣嗎?

因自己對女兒不滿,用成年人的力量,肆意踐踏女兒的自尊自信;利用孩子無法獨立生存的弱點,對女兒進行強制性的“懲戒”,本質就是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的霸凌。

對女兒來說,那次事情過后,她不再活潑開朗,變得沉默寡言;即便長大,她拍照都不敢站正中間;大學特意報了心理學專業,只為治愈童年的自己;哪怕已經當了媽媽,只要想起這件事,還是會忍不住淚流滿面。

影響孩子一輩子的事,真的是一點小事嗎?

米粒媽知道,每到這時,就會有人站出來說:

“這不都是為了孩子好嗎?”

“小時候不管,長大就管不了了!”

“父母現在不給個教訓,難道等進入社會后吃虧嗎?”

暫且不說這話有沒有道理,邏輯上根本不通。

希望孩子好,就對TA羞辱、嘲諷、經濟制裁?

怕孩子長大不服管,就在小時候打掉孩子自尊?

不想孩子進入社會后吃虧,就從小欺辱孩子,給他打預防針?

這哪里是養孩子,就是“熬鷹”啊!

父母用自己的權力、力量、地位上的優勢,“熬”到勢單力薄的孩子屈服為止。

誰都知道,一棵樹能從樹苗長成參天大樹,能在風雪中屹立不倒,靠的是在它是小樹苗的時候給予充足的陽光雨露、肥沃的土壤,而不是把它種植在荒涼貧瘠的土地上經歷風霜雨雪。

可一到孩子身上,所有傷害的行為,都被美化成了“為了孩子好”。

等到孩子羽翼豐滿,遠離家庭,冷淡父母后,父母卻又委屈不解:“一點點小事記到現在,白眼狼!”

都說種什么因,結什么果。

為何到了育兒上,父母們這么“犯糊涂”?

請你牢記這個問題。

作家王朔在北京大院里長大。爸爸是軍人,媽媽是醫生。

爸爸教育他非常簡單粗暴,一個字——打;媽媽則要求他凡事做到完美,不能出一點錯。

“愛”這個字不在他們的理解范疇中,對他爸爸來說,打掉孩子全部的自尊,打的孩子不敢在外邊惹禍就是愛;對他媽媽來說,要一個孩子永遠正確就是愛。

在《致女兒書》中,王朔這樣寫道:

在他被問及媽媽是否為他在文學上的成就感到驕傲時,他說:

“我不允許她為我驕傲,不許你們這么貪天功為己有,我是自己成長起來的,孝可以,但我絕對不順。”

王朔從未從父母那得到過無條件的愛,也不知道如何對女兒表達愛。

在女兒的成長中,他極少陪伴,雖極力想去愛女兒,卻不知道如何去做。作為父親,他成了年少時期最討厭的那種大人。

王朔的經歷代表著千千萬萬的孩子,他們沒有被父母真正愛過,成為父母后,也不會愛孩子。

這跟思維上的認知無關,跟親身體驗有關。打個比方,一個沒見過、沒吃過紅燒肉的人,你跟他描述得再詳細,他也做不出紅燒肉來。

他們會無意識地重復父母的教育方式,讓傷害代代傳遞下去。

他們曾經對父母的不滿,變成了孩子對他們的不滿。

還有一點,其實很多父母很難愿意承認。

在潛意識里,父母是會嫉妒孩子的。

米粒媽經常在后臺看到這樣的留言:

“我小時候被父母傷害過,就發誓要好好愛我自己的孩子,但當了父母才知道,孩子不聽話時是真不聽話,好說好商量不行,非要打幾下才聽話。”

你看,這個家長已經意識到,不能粗暴對待孩子,想要通過好好對待孩子,彌補自己內在的童年創傷。

但實際上,看到孩子被細致溫柔地對待,同樣也會激發出父母內心的不平衡:

“我小時候被粗暴打罵,憑什么你就能被溫柔對待?”

“我小時候飯都吃不飽,你吃草莓還嫌棄不夠甜?”

“我小時候為了考試熬夜學習,花那么多錢給你補習,你還不愿意上?”

想起心理學家曾奇峰老師的那句話:“父母會讓孩子重復自己的創傷,從而把孩子培養成最理解自己的人。”

米粒媽說這些倒不是想譴責誰,而是想給已經當父母的,曾經的孩子提個醒:

好的教育,不是說我們學到了多么先進的教育理念,不是為了孩子投入了多少精力和財力,也不是費盡心思培養所謂的好習慣。

而是踏踏實實去愛孩子,給他們安全感,接住他們的情緒,做他們的底氣,不去破壞他們對世界的好奇和探索欲,讓他們成為一個人格健全,有愛有勇氣的小孩。

以及,好好愛我們自己,斬斷代際傳遞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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