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2月18日,南都記者從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虐待被看護人罪案件。據悉,被告人鮑某到身患一級智...
12月18日,南都記者從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虐待被看護人罪案件。據悉,被告人鮑某到身患一級智力殘疾的被害人家中負責全天候看護,卻為發泄自身情緒,多次對被害人采取扇臉、拍打、踢腿以及用拖把戳頭等方式實施虐待。最終,鮑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同時禁止在三年內從事看護及相關工作。
據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發布的消息,2020年3月間,被告人鮑某經某家政服務公司介紹,到被害人顏某某家中負責全天候看護身患一級智力殘疾的顏某某。同年4月期間,被告人鮑某明知顏某某有智力殘疾、生活不能自理,其為發泄自身情緒,多次對顏某某采取扇臉、拍打、踢腿以及用拖把戳頭等方式實施虐待。
直到2020年4月27日下午,鮑某因家中有事請假,顏某某妹妹想通過監控看看鮑某有沒有回來照顧其姐姐時,顏某某妹妹看到監控里時間在14時54分的時候鮑某動手打其姐姐。隨后,又從監控中看到鮑某在短時間內多次對顏某某施暴,后立即報警。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鮑某對負有看護職責的老年人實施虐待,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虐待被看護人罪。被告人鮑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鮑某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罰。根據被告人犯罪事實、情節,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同時禁止她在三年內從事看護及相關工作。
采寫:南都記者 楊天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