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什么是小規模納稅人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一、小規模納稅人名稱是什么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二十八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
(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本條第一款所稱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附件1:《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條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應稅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于一般納稅人;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非企業性單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附件2:《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一、試點納稅人[指按照《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六)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試點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含本數)。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可以根據試點情況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進行調整。”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