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如何陳述才能輕判(被害人如何陳述)

導讀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被害人如何陳述才能輕判,被害人如何陳述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被害...

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被害人如何陳述才能輕判,被害人如何陳述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被害人陳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況和其他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向公安司法機關所作的陳述。自訴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如果是被害人,他們的陳述也是被害人陳述。

被害人陳述有以下兩種情況:一種是與犯罪分子有直接接觸或耳聞目睹犯罪行為的被害人陳述。這種陳述可以直接指認犯罪過程和犯罪分子的特征,常常是直接證據。另一種是與犯罪分子沒有直接接觸或耳聞目睹犯罪行為的被害人陳述。這種陳述的內容不如前者豐富和具體。

在單位成為刑事被害人時,一般認為其法定代表或部門負責人的陳述包括單位中對被侵害財產或權利的經營人的陳述就都應歸人被害人陳述。因為這些人的陳述可以較為詳細地敘述遭受損失的具體情況,指出被侵害的財產或權利的具體特征,這些都遠非證人證言可以比擬,而且這些人的陳述往往是受維護單位和自身合法權益的要求所驅使,與證人作證的動機也不相同。如果將受害單位代表陳述作為被害人陳述對待,出現虛偽陳述時如何對待?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是代表人本人有意提供虛假證言,應當按照偽證處理;如果是該被害單位指使的,應當對雙方同時追究責任;如果是由于一定的客觀原因陳述有失實或失當之處,則應當及時給予指出,以免給案件處理造成失誤。總而言之,對于單位被害人的陳述,需要嚴肅認真地對待,審慎地分析,注意它與自然人被害人陳述的不同之處。

被害人陳述在刑事訴訟中的作用表現在:

(1)有許多案件被害人的控告陳述是立案偵查、追究犯罪的根據和起點。沒有控告就發現不了犯罪行為;

(2)能夠幫助確定偵查方向,查獲犯罪人;

(3)經查證屬實后可以作為定案的重要證據,甚至是直接證據;

(4)是制服犯罪和鑒別其他證據真偽的有力手段。

作為定罪根據的被害人陳述,必須經過法庭審理中的審查核實,接受當庭質證,必要時也可以在有充分準備的前提下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對質。

被害人陳述的收集與固定程序與證人證言基本相同。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