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連平縣大型活動,III、IV級煙花爆竹燃放許可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滿足下列全部條件的,予以許可:1)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時間、地點、環境、活動性質、規模;2)燃放煙花爆竹的種類、規格、數量;3)燃放作業方案;4)燃放作業單位、作業人員符合行業標準規定條件的證明。
二、辦理材料
原件
復印件查驗原件
原件
視實際需要提交
復印件查驗原件
復印件查驗原件
原件
原件
復印件查驗原件
復印件查驗原件
原件
三、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連平分廳(網址:http://wsbs.lianping.gov.cn/portal/index.action)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在1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預受理,出具電子版《預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預受理后,申請人按約定方式自行或郵寄向縣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提交紙質材料,接件受理人員當場與網上電子材料審核無誤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執》。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許可證》;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縣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局窗口自取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許可證》,或《不予許可決定書》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縣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許可證》;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縣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局窗口自取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許可證》或《不予許可決定書》。
特殊環節
無
四、辦理地點
連平縣東江一號首層行政服務中心
五、辦理時限
20(工作日)
六、辦理機構
連平縣公安局
七、辦理費用
不收費
八、法律依據
《廣東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2012年)
全文詳見附件--(表格)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
全文條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國務院對所屬各部門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項目,依法繼續實施;對法律、行政法規以外的規范性文件設定,但確需保留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規定事項的行政審批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現決定予以保留并設定行政許可,共500項。為保證本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實施,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對實施本決定所列各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等作出具體規定,并予以公布。有關實施行政許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執行。附件:國務院決定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目錄
《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術規程》(GB24284—2009)(2009年)
全文條款見附件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2006年)
第三條國家對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和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實行許可證制度。
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不得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2006年)
第三十二條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應當按照舉辦的時間、地點、環境、活動性質、規模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的種類、規格和數量,確定危險等級,實行分級管理。分級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2006年)
第三十三條申請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主辦單位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規定,向有關人民政府公安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有關材料:
(一)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時間、地點、環境、活動性質、規模;
(二)燃放煙花爆竹的種類、規格、數量;
(三)燃放作業方案;
(四)燃放作業單位、作業人員符合行業標準規定條件的證明。
受理申請的公安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提交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焰火燃放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