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工商行政處罰步驟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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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工商行政處罰步驟是怎樣的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工商行政處罰程序:

一、受理

二、辦案人員將舉報、申訴、控告、上級機關交辦或有關部門移送、當事人交待、執法人的檢查材料等搜集登記并進行必要的初步核查。

三、立案

四、符合立案條件的,辦案人員填寫《立案審批表》,并附案件來源材料,加蓋單位印章,報主管局批準。

五、調查。

六、行政強制措施。

七、調查終結報告。

八、核審。

九、辦案人員寫出案件調查終結報告并草擬行政處罰決定書后,連同案件材料一并報縣局法制機構核審。

十、審批。

一、核審通過后,報主管領導批準,主管領導批準時應簽署具體處罰意見。

二、告知。

三、主管領導批準處罰建議后,辦案員填寫《行政處罰告知書》或《聽證告知書》,一式兩份,送達當事人,并要求當事人在送達回執上簽字或蓋章。《行政處罰告知書》或《聽證告知書》中的處罰理由、處罰依據必須引用到所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的條、款、項。

四、決定。

五、告知三日內當事人未對擬對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進行陳述和申辯的,或未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處罰建議成立。

六、送達

七、處罰決定作出后,打印《行政處罰決定書》,由辦案人員依照送達規定送達當事人。

八、執行。

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依法強制執行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法制員做好書面答復或應訴準備。

十、立卷。

案件處罰決定執行完畢,辦案人員應案件材料立卷。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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