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和被侵害人的區別(被害人和受害人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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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受害人和被侵害人的區別,被害人和受害人區別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1、被害人是合法權益遭受不法行為直接侵害的人。訴訟參與人之一。其訴訟地位,在自訴案件中是自訴人,處于訴訟當事人中的原告地位,享有訴訟當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訴訟權利;在公訴案件中,公訴人居原告地位,被害人不是訴訟當事人,只作為一般訴訟參與人參加訴訟,但又享有比其他訴訟參與人更多的訴訟權利。

2、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賠償權利人”。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當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款:“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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