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的范圍(2022行政處罰后符合刑事立案的標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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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刑事處罰的范圍,2022行政處罰后符合刑事立案的標準有哪些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行政處罰后符合刑事立案標準的情形是非常多的,例如醉酒駕駛機動車,吊銷駕駛證后,還要移送到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違法受到行政處罰,其違法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第二十八條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應當依法折抵相應刑期。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罰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罰款的,應當折抵相應罰金。

二、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怎么辦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如果傷情經鑒定為輕傷,已經達到故意傷害的立案標準,因此,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你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同時,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如果經復議或檢察院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后,公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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