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變更、終止審批 終止辦理 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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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一)根據學校章程規定要求終止,并經審批機關批準的;(二)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三)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的。

二、辦理材料

原件3份

1.辦學機構提出申請并加蓋公章。2.原件3份。

驗原件收復印件3份。

驗原件收復印件3份。

1.需有原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五個以上(奇數)簽名按手印。2.原件3份。

三、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恩平市教育局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在2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預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或材料不齊全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后,申請人按約定方式自行到行政服務中心提交紙質材料,接件受理人員當場與網上電子材料審核無誤后予以正式受理。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申請正式受理后在3個工作日內對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并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實地核查,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不含公示的7個工作日)。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準予許可決定書》,收回申請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務中心領取辦理結果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學校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2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發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在3個工作日內對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并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實地核查,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不含公示的7個工作日)。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準予許可決定書》,收回申請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教育部門領取辦理結果。

特殊環節

四、辦理地點

恩平市小島錦茂路1號

五、辦理時限

22(工作日)

六、辦理機構

恩平市教育局

七、辦理費用

不收費

八、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03年)

第八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民辦教育工作。

《廣東省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實施辦法》(1986年)

第八條學校的開辦、合并或停辦,須經縣(市、市轄區)教育主管部門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03年)

第十一條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

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

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

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并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1995年)

第二十七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核、批準、注冊或者備案手續。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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