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轉讓直接和房東簽的合同收轉讓費沒有憑證

導讀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店鋪轉讓直接和房東簽的合同收轉讓費沒有憑證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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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不應該給房東,這些屬于自己的,但是如果你沒有征得房東同意轉讓房屋,房東是可以要求你承擔違約責任的。

店鋪轉讓費

店鋪轉讓費是指租戶在店鋪租期內(未到期)征得房東同意后將房屋轉租,把和房東之間的租賃剩余期限,連同租戶的裝修、原來購買的設備、經營的項目(貨物、加盟許可費、其他無形資產)等,一并轉給下一個租戶,其向下一個租戶收取的超過應收取房租的費用為轉讓費。

法律規定

如果房屋無裝修(或不是租戶出錢裝修)、無設備(租戶原來自購設備)、或無經營項目(指租戶不把經營項目留下),一般不產生轉讓費。但新的租戶如果急于尋找店鋪,也可能愿意付出高于房租的代價,這部分也是店鋪轉讓費。

門(面)店轉讓費或叫商鋪轉讓費是一種轉讓門店使用權而在轉讓時一次性收取的費用(技術上也分期交付),看起來其起意是下家彌補給上家因轉讓所蒙受的損失的補償,一般是原承租者向繼承租者收取,有“上家非法做二房東”之嫌。也有房東收取的。費用的高低主要取決于原、繼承租者對門店本身獲利能力的認知和市場供求關系。一些地段繁華的門店,人流量大,轉讓費就高,而一些地段偏僻的門店,人流量小,轉讓費就低,甚至不需要。

目前法律法規方面尚沒有可以依附的的明確規定能夠干預此事,一般理解這是商業活動中“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的事情。只有通過轉方和承繼方自己討價還價來定:需不需要轉讓費、付多少轉讓費。

正確的做法是,把店面業主請來三方一起協商、談判。這里面就講究一些談判上的技巧。在事情議定后你一定別忘記與對方簽定書面轉讓協議,并另外與業主(還要注意查詢、督辦一下業主方面該出面辦理的店面租賃許可及轉讓手續)簽訂新的店面租賃合同。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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