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長期兩地分居好不好(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的后果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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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夫妻長期兩地分居好不好,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的后果是如何的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夫妻長期分居的危害有以下幾點:

(一)雙方飽受相思之苦,容易引發不滿;

(二)因生理或心理的需要,為第三者提供機會;

(三)容易產生互相猜疑,不信任影響夫妻感情;

二、夫妻長期分居的原因

夫妻長期分居的原因,可能是因工作、學習、感情等主客觀原因,不能或不愿意經常在一起共同生活。

(一)客觀原因

1、因為工作原因使得夫妻長期兩地分居;

2、因求學的原因使得夫妻長期兩地分居;

3、其他的客觀原因;如一方刑事犯罪或子女求學一方需要照顧等;

(二)主觀原因

1、因為夫妻感情不和,冷戰而分居;

2、因為第三者的原因使夫妻分居;

三、夫妻怎么才算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雙方在繼續維持其夫妻法律關系的情況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屬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狀況。夫妻分居可以表現為仍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是分房居住;也可以表現為,雙方完全在不同的兩個地點居住。對于夫妻怎么才算分居,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一)分床不分房,法院難認定是分居

因為受到經濟條件的限制,大多數的夫妻還只擁有一個住處,或者無力負擔長期在外單獨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飯。在一方提起訴訟離婚時,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認分居事實,外加夫妻同居是純屬私人事務,他人很難為此作證,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二)夫妻異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為就業、學習等的原因并不在一個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義上的夫妻異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說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志。不過如果異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間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分居,但是必須要有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的書信等書證及其他證據來證明。

一旦構成法律上的分居,那么就可能產生離婚的法律后果,因為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準予離婚。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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