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禮金是女方的陪嫁嗎(女方嫁妝是男方禮金嗎)

導讀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男方的禮金是女方的陪嫁嗎,女方嫁妝是男方禮金嗎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

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男方的禮金是女方的陪嫁嗎,女方嫁妝是男方禮金嗎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嫁妝就是男女婚姻中,婦女在結婚時帶到她丈夫家里的錢、物。也稱為“陪妝”。

禮金可以理解為,彩禮或聘禮是男方給女方家人的,女方父母有可能將聘禮也作為嫁妝給女兒,但不給也沒問題,女方父母有全權支配。

嫁妝作為婚姻之中的重要事項,主要是禮節性的,嫁妝的厚薄只是個人的根據需要來辦置,對于婚姻主要還是以感情作為基礎,但是現在社會風氣有這樣那樣的攀比,個人覺得很庸俗,只要二個人開心就好,哪怕吃碗小米粥都是樂呵呵的。

對于聘禮或彩禮覺得這個問題值得商榷,聘禮、彩禮往往帶有買賣婚姻的色彩,或多或少會對當事人的情感產生負面影響,男方可以根據自己的能力給女方置辦些婚禮必需品或備用金,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把彩禮作為婚姻的前提,個人覺得褻瀆了婚姻的真諦,至少有買賣婚姻的痕跡。

對于離婚時沒有分割的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協議離婚,除了上述兩種情況,在雙方協議離婚后反悔的,因為協議離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審查而非實質審查,僅僅體現了當事人的意志,協議離婚的財產分割內容未得到國家公權利的認可,如果一方有異議或反悔的話,仍然享有訴權,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配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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