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普通發票和增值稅發票應該如何分別開具?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稅務發票」按照涉及稅種和納稅人的身份,可以大致分為四類:
●《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
●《普通發票(國稅)》;
●《普通發票(地稅)》。
隨著營改增政策的全面覆蓋,「地稅發票」即將淡出歷史舞臺。那么,由國稅管理的「增專票」、「增普票」、「普票」究竟有什么區別和聯系呢?
《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增專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于1994年開始推廣應用,「專用」二字針對的就是《普通發票》。「專用」體現在哪里呢?只有「增專票」上的稅款信息,才可以被一般納稅人確認為進項稅,進而進行抵扣。所以「增專票」是管理最為嚴格的發票。
現在,「增專票」通常是經「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出。由一般納稅人開具給一般納稅人。特殊情況下,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向國稅局申請代開「增專票」給一般納稅人。
票面上,購銷雙方都要準確填寫名稱、稅號等信息。票面信息包含價格(不含稅),稅率和稅額,還有價稅合計。
「增專票」基本聯次有三聯,包括發票聯(購方記賬)、抵扣聯(購方抵稅)、記賬聯(銷方記賬)。
有一些行業,因為行業的特殊性,他們用的「增專票」與通用的存在一些不同,比如《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加了【起運地、經由、到達地】欄次。
《增值稅普通發票》(以下簡稱「增普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于2006年開始推廣,最開始是作為方便一般納稅人的一種產物出現的。現在已經推廣到全體納稅人。
在「增普票」誕生之前,一般納稅人有三種開票模式:
向一般納稅人銷售,要開具「增專票」;
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可以開具「增專票」,也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向個人消費者銷售,只能開具《普通發票》。
這樣就產生了一個難題,很多一般納稅人要同時擁有兩種開票系統,才能正常經營。所以,「增值稅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應運而生。「一機多票」,其中「一機」,就是指原來的增值稅防偽稅控機;「多票」多出來那個就是《增值稅普通發票》。
如此一來,一般納稅人就可以用一套系統開出兩種發票。開票規則隨之更新成了:
向一般納稅人銷售,可以抵扣的,要開具「增專票」;
向一般納稅人銷售,不能抵扣的,要開具「增普票」;
向小規模納稅人或者其他單位個人銷售,要開具「增普票」。
因為是從同一系統中開出的,所以「增普票」和「增專票」的樣式是一模一樣的。例如金額信息,都包含價格(不含稅),稅率和稅額,還有價稅合計。兩者的區別如下:
票面上,購買方可以只填寫名稱,可以不填寫稅號等信息。
「增普票」基本聯次有兩聯,包括發票聯(購方記賬)、記賬聯(銷方記賬)。沒有抵扣聯是「增普票」和「增專票」最大的區別!
開始,國家開始推廣升級后的增值稅發票系統。在新規定中,新認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及新辦的小規模納稅人,通常情況下,不應再開具普通發票。作為取代,他們通過增值稅稅控系統開具「增普票」。這也就是說,《普通發票》即將被「增普票」取代。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