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連平縣學前教育機構設立、變更、終止審批,終止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符合以下條件,可提出申請:1)根據學校章程規定要求終止,并經審批機關批準的;2)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3)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的。
二、辦理材料
A4紙,用電腦打印
A4紙,用電腦打印
三、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河源分廳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在2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預受理,出具電子版《預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預受理后,申請人按約定方式自行或郵寄向教育部門提交紙質材料,接件受理人員當場與網上電子材料審核無誤后予以正式受理。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注銷核準通知書》;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通過行政服務中心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辦理結果。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行政服務中心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注銷核準通知書》;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務中心領取辦理結果。
特殊環節
無
四、辦理地點
連平縣東江一號首層
五、辦理時限
5(工作日)
六、辦理機構
連平縣教育局
七、辦理費用
不收費
八、法律依據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2010年)
第八條民辦學校的設立,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實施本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以及師范、醫藥類專科教育的高等職業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二)實施師范、醫藥類以外的專科教育的高等職業學校,由省人民政府審批,并報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三)實施高級中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并報省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四)實施義務教育、學前教育、文化教育類非學歷教育的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五)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并抄送同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技工學校,由省、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權限審批。
對涉及多個辦學層次的設立申請,由負責審批高層次學校的審批機關統一受理,并征求其他層次審批機關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03年)
第八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民辦教育工作。
《廣東省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實施辦法》(1986年)
第八條學校的開辦、合并或停辦,須經縣(市、市轄區)教育主管部門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03年)
第十一條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
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
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
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并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1995年)
第二十七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核、批準、注冊或者備案手續。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