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女子點外賣惡意差評,騙取“賠償款”上千元!罰!如何罰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據報道,廣東深圳一女子因給13個商家惡意差評,騙取“賠償款”1420.53元被批捕。她在一次偶然的購物經歷當中,發現只要給商家差評,商家就會主動聯系并且退款,正好自己近期失業,經濟壓力非常大,于是就想到了這一條“發財”的路子。
知道外賣平臺的商家都是非常的看重評價的,于是先下單,然后找出各種理由來挑外賣的刺。給商家撥打電話,告知吃了外賣后感覺到腸胃不舒服,甚至要商家給說法,大多數商家都會想著用錢了事……
據該女子交代,從8月底至今,以這樣的方式敲詐勒索了13家餐飲商家,在這當中,有個別商家被敲詐多次,一共獲取1420.53元,目前該女子因涉嫌敲詐勒索已經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律師普法】
敲詐勒索罪如何認定和處罰
如何認定?
敲詐勒索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務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并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分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從客觀構成上講,本罪表現為行為人采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威脅,是指以惡意相通告迫使被害人處分財產。
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如下: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2千元至5千元為起點;
2、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3萬元至10萬元為起點。
3、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30萬元至50萬元為起點。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因此,敲詐勒索罪一般的立案金額為2000元-5000元以上。
如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4條規定: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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