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浙江 工傷,最新浙江省工傷待遇一覽表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項目
標準
基數
支付渠道
醫療康復待遇
醫療
待遇
掛號費
按照標準報銷
工傷保險基金
住院費
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醫療費
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
藥費
工傷保險藥品目錄
交通、食宿費
須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
按統籌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報銷
工傷保險基金
住院伙食補助費
停工留薪期內及康復待遇
輔助器具費
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按國家規定的目錄標準
按標準報銷
工傷保險基金
停工接傷醫療的
原工資福利待遇(一般不超過12個月,情況特殊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同意,可以適當延長,但不超過12個月。傷殘等級評定后,停發,享受傷殘待遇)
不變
用人單位
治療期間不能自理的
護理待遇
按實際需要
傷殘待遇
一次性傷補助金
一級
27個月
本人繳費工資。本人繳費工資低于實際工資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工傷保險基金
二級
25個月
三級
23個月
四級
21個月
五級
18個月
六級
16個月
七級
13個月
八級
11個月
九級
8個月
十級
7個月
傷殘津貼
一級
工傷職工享受的傷殘津貼調整辦法,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的辦法執行
本人繳費工資(傷殘津貼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本人繳費工資低于實際工資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二級
三級
四級
五級(保留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
六級(同上)
護理費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工傷保險基金
生活大部不能自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
亡
待
遇
喪葬補助金
6個月
同上
工傷保險基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又無勞動能力,按照《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共五代。男60歲,女55歲,未成年人不到18周歲。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勞動能力由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
配偶每月40%
本人繳費工資(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亡職工生前的本人工資),本人繳費工資低于實際工資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兒再加10%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20倍
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工傷保險基金
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停工留薪內因工傷死亡的,可以享受工亡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
6個月
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工傷保險基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
配偶每月40%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兒再加10%
本人繳費工資(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亡職工生前的本人工資),本人繳費工資低于實際工資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一次性就業、醫療補助金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五級
30個月
工傷保險基金,按照統籌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標準支付
六級
25個月
七級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釋勞動合同的
10個月
八級
7個月
九級
4個月
十級
2個月
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五級
30個月
用人單位支付
浙政發[2003]52號
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②已經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職工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③職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傷害被認定或視同為工傷的,其待遇按總額補差的辦法支付。
六級
25個月
七級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釋勞動合同的
10個月
八級
7個月
九級
4個月
十級
2個月
因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下落不明
從事故發生當月起照發三個月工資,第四個月起停發。按月向其供養親屬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工傷保險基金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享受工亡待遇
非法用人單位傷亡人員賠償
醫療康復待遇
同上工傷待遇
不低于工傷待遇;
統籌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使用童工的用人單位
傷殘的一次性賠償
一級16倍;二級14倍;三級12倍;四級10倍;五級8倍;六級6倍;七級4倍;八級3倍;九級2倍;十級1倍
死亡的一次性賠償
20倍
工傷保險待遇
項目
標準
基數
支付渠道
醫療康復待遇
醫療
待遇
掛號費
按照標準報銷
工傷保險基金
住院費
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醫療費
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
藥費
工傷保險藥品目錄
交通、食宿費
須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
按統籌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報銷
工傷保險基金
住院伙食補助費
停工留薪期內及康復待遇
輔助器具費
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按國家規定的目錄標準
按標準報銷
工傷保險基金
停工接傷醫療的
原工資福利待遇(一般不超過12個月,情況特殊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同意,可以適當延長,但不超過12個月。傷殘等級評定后,停發,享受傷殘待遇)
不變
用人單位
治療期間不能自理的
護理待遇
按實際需要
傷殘待遇
一次性傷補助金
一級
27個月
本人繳費工資。本人繳費工資低于實際工資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工傷保險基金
二級
25個月
三級
23個月
四級
21個月
五級
18個月
六級
16個月
七級
13個月
八級
11個月
九級
8個月
十級
7個月
傷殘津貼
一級
工傷職工享受的傷殘津貼調整辦法,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的辦法執行
本人繳費工資(傷殘津貼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本人繳費工資低于實際工資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二級
三級
四級
五級(保留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
六級(同上)
護理費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工傷保險基金
生活大部不能自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
亡
待
遇
喪葬補助金
6個月
同上
工傷保險基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又無勞動能力,按照《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共五代。男60歲,女55歲,未成年人不到18周歲。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勞動能力由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
配偶每月40%
本人繳費工資(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亡職工生前的本人工資),本人繳費工資低于實際工資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兒再加10%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20倍
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工傷保險基金
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停工留薪內因工傷死亡的,可以享受工亡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
6個月
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工傷保險基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
配偶每月40%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兒再加10%
本人繳費工資(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亡職工生前的本人工資),本人繳費工資低于實際工資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一次性就業、醫療補助金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五級
30個月
工傷保險基金,按照統籌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標準支付
六級
25個月
七級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釋勞動合同的
10個月
八級
7個月
九級
4個月
十級
2個月
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五級
30個月
用人單位支付
浙政發[2003]52號
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②已經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職工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③職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傷害被認定或視同為工傷的,其待遇按總額補差的辦法支付。
六級
25個月
七級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釋勞動合同的
10個月
八級
7個月
九級
4個月
十級
2個月
因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下落不明
從事故發生當月起照發三個月工資,第四個月起停發。按月向其供養親屬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工傷保險基金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享受工亡待遇
非法用人單位傷亡人員賠償
醫療康復待遇
同上工傷待遇
不低于工傷待遇;
統籌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使用童工的用人單位
傷殘的一次性賠償
一級16倍;二級14倍;三級12倍;四級10倍;五級8倍;六級6倍;七級4倍;八級3倍;九級2倍;十級1倍
死亡的一次性賠償
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