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蕉嶺縣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1)土地來源合法;2)項目已經發改部門立項或備案;3)符合《劃撥用地目錄》或其他政策性文件規定;4)符合城市規劃;5)征地補償到位、土地界線、權屬清楚無爭議。
二、辦理材料
具體格式見附件1,加蓋相應單位公章
測繪的地形圖,加蓋相應單位公章
加蓋相應單位公章,原件或經核對的復印件
加蓋相應單位公章,原件或經核對的復印件
加蓋相應單位公章
三、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梅州市蕉嶺分廳網站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在1個工作日內對材料進行預審,在1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預受理,出具電子版《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預受理后,申請人按約定方式自行或郵寄向蕉嶺縣政務服務中心國土資源局窗口提交紙質材料,接件受理人員當場與網上電子材料審核無誤后予以正式受理。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決定人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后1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予以通過,;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通過決定書》。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1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領取結果。做出許可決定之日起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蕉嶺縣政務服務中心國土資源局窗口自取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在蕉嶺縣政務服務中心國土資源局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在1個工作日內核驗申請材料,1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單》;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并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決定人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后1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予以通過,;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要不爭的當場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領取結果。做出許可決定之日起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蕉嶺縣政務服務中心國土資源局窗口自取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
特殊環節
無
四、辦理地點
蕉嶺縣行政服務大廳
五、辦理時限
15(工作日)
六、辦理機構
蕉嶺縣國土資源局
七、辦理費用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八、法律依據
《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1992年)
第三條劃撥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活動,適用本辦法。
《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1992年)
第五條未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
《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1992年)
第六條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其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產權證明;
(四)依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1990年)
第四十五條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四)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轉讓、出租、抵押前款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分別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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