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根據反傾銷協議有權申請啟動反傾銷調查的是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表示支持申請或者反對申請的國內產業中,支持者的產量占支持者和反對者的總產量的50%以上的,可以啟動反傾銷調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
第十七條在表示支持申請或者反對申請的國內產業中,支持者的產量占支持者和反對者的總產量的50%以上的,應當認定申請是由國內產業或者代表國內產業提出,可以啟動反傾銷調查;但是,表示支持申請的國內生產者的產量不足國內同類產品總產量的25%的,不得啟動反傾銷調查。
反傾銷調查要經過哪幾個階段
1、申訴反傾銷調查的啟動一般應由進口方受到損害的行業或其代表向有關當局提交書面申請,這是反傾銷調查的必要條件。一般情況下,進口方當局不會主動發起反傾銷調查,特殊情況除外。申訴書主要應包括申請人的身份、產品產量與價值、被指控產品所屬國家及相關企業名稱、被指控產品所屬國家及相關企業名稱、被指控方產品在其國內的價格等資料。
2、立案進口方當局在確認申訴材料真實可靠,決定立案后,就要通知其產品遭到調查的成員方,和調查當局所知道的有厲害關系的各方,并予以公告。向被調查方發出的通知應當列明應訴材料的送達地點及時限等。
3、反傾銷調查主管當局根據申訴人提出的申請,在一定的期限內,對被告方的產品傾銷幅度、對國內行業的損害以及兩者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調查核實。一般情況下,反傾銷調查應在1年內結束,無論何種情況不得超過從調查開始之后的18個月。調查中有如下注意事項:
當事各方提供的證據必須是書面形式,即使是聽證會的口頭辯論,事后也必須提交書面材料。
給被訴方發出的調查表,要至少給予30天的期限回答問題(以發出之日起的7天為送達)。
在調查期間,各厲害關系方有權舉行聽證會為其利益辯護。
為證實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進口方當局可以在其他成員方境內進行現場調查。
如果有關厲害關系方不提供資料或者阻礙調查的進行,進口方當局可依據提起反傾銷調查申訴的一方提供的資料作出裁決。
調查當局有義務聽取被訴傾銷產品的用戶及消費者發表評論。
4、初裁與終裁初裁是指在完全結束調查之前,調查當局如果初步肯定或否定有關傾銷或損害的事實,可以對相關產品采取臨時措施。終裁是指調查當局最終確認進口產品傾銷并造成損害,從而對其征收反傾銷稅。
如果征收反傾銷稅,數額不得超過傾銷幅度,可以征收反傾銷稅直至抵銷傾銷損害,但最長不超過5年。
反傾銷稅一般不能追訴征收。但是,為了防止出口方在調查期間,強在進口方采取措施前大量出口傾銷產品,反傾銷守則也規定了在確實發生上述情況時,進口方當局可以對那些臨時措施生效前90天內進入消費領域的產品追訴最終反傾銷稅。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