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豐縣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辦理 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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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海豐縣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申請人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請: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一)建筑總面積大于二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二)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三)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四)建筑總面積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五)建筑總面積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六)建筑總面積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特殊建設工程:(一)設有以上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二)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筑面積大于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四)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五)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廣東省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地下單體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居住建筑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并在建設工程竣工后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二、辦理材料

參照范本按表格要求填寫(一式兩份)

加蓋單位公章(驗原件交復印件)

加蓋單位公章(驗原件交復印件)

加蓋單位公章(驗原件交復印件)

加蓋單位公章

三、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在窗口遞交紙質材料并收到《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受理憑證》后,當天登陸“廣東省公安廳消防局網上辦事大廳”或“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海豐分廳”網站;查閱申報事項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材料、提交確認,網上自動生成受理編號;

2.受理:窗口受理紙質材料并與網上材料核對無誤后,在網上辦事服務大廳接收網上材料,予以受理,出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受理憑證》。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不予受理憑證》;

3.審查:受理后,審核人員根據建設工程性質、類別,依照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對申報的消防設計文件進行審核,在14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組織現場勘察、消防設計文件審查、綜合評定、技術復核,決定人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后作出審查決定。對符合審批條件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不合格意見,并說明理由。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由窗口在廣東消防網站上統一公告結果;

5.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受理窗口領取《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原則上由市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其中《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一)(二)(三)項規定的場所及其所在的建設工程和第十四條第(三)(四)(五)項規定的建設工程必須由市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消防設計審核。】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通過窗口提出申請;

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受理憑證》;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不予受理憑證》;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當場或者五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3.審查:受理后,審核人員根據建設工程性質、類別,依照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對申報的消防設計文件進行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組織現場勘察、消防設計文件審查、綜合評定、技術復核;

4.決定:決定人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后作出審查決定。對符合審批條件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不合格意見,并說明理由。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5.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領取《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原則上由市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其中《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一)(二)(三)項規定的場所及其所在的建設工程和第十四條第(三)(四)(五)項規定的建設工程必須由市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消防設計審核。】

特殊環節

四、辦理地點

海豐縣城二環路西牛黃行政小區

五、辦理時限

14(工作日)

六、辦理機構

海豐縣公安局

七、辦理費用

不收費

八、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9年)

第十一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9年)

第十二條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負責審批該工程施工許可的部門不得給予施工許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設工程取得施工許可后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施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9年)

第十三條第十三條

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規定進行消防驗收、備案:

(一)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二)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后應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2009年)

第十三條第十三條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并在建設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建筑總面積大于二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筑總面積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筑總面積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筑總面積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9年)

第十四條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2009年)

第十四條第十四條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必須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并且在建設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設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二)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筑面積大于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四)國家標準規定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筑;

(五)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六)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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