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土地政策的改革,農村建房越來越難,或者說沒有宅基地,有了宅基地就限制建設。相信這些受政策影響的朋友都很心疼。今天,我們來談談建房的新規定。只有熟悉了政策,才能找到解決眼前問題的好辦法。
1.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
這種情況就是翻翻老房子或者在批準的宅基地上蓋房子。根據規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會申請建房,并通過村民會議。之后,拿著原宅基地的使用證明、戶籍證明、待建房屋的施工圖或方案圖、村民委員會的書面意見等材料到鄉(鎮)政府審批,拿到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安心建房。
2.重新申請宅基地建房。
申請流程基本同上,不同的是鄉政府初審通過后,需報縣(市、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后發放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此外,在材料準備方面,除戶籍證明等三項外,如需占用農用地的,應提供村委會出具的擬占用農用地說明。
3.建筑3層或以上
2022年1月27日起施行的《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農村建筑工人個人不得承接3層以上、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或者跨度6米以上的農村房屋建筑。還要求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應當委托施工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承擔施工,并報鄉(鎮)人民政府納入工程質量監督。
4、宅基地有償使用、有償退出
岳陽等省正在探索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有償退出和農民自主經營。主要針對宅基地的超面積使用。對超標但已開工建設的農村宅基地,確認超占面積有償使用。
對符合申請宅基地建房條件、自愿放棄建房資格或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給予補償和獎勵。
目前,我國農村住房建設沒有具體的制度規范,農民建房還存在很多問題。但是今年我國已經有部分省份啟動了農村房屋管理辦法試點,相信未來會推向全國。根據政策,有以下情況的農民將失去在農村建房的資格。
1、農民違規工地建房。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農民只能在村集體分配給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但是,由于管理和監督的疏忽,許多農民選擇自己的場地建房,然后去村委會完成手續。有些農民甚至把農地作為宅基地;一些農民甚至非法占用水源和道路建造房屋。隨著新政策的強力實施,這種行為在今年將被堅決制止,而這些農民如果將來想在農村申請宅基地,手續將變得極其嚴格。
2.農民未能獲得農村規劃許可。
絕大多數農民會選擇在自己的土地上建房。但是,在蓋房子之前,鄉鎮一級的政府必須進行規劃和審查,然后才能蓋房子。未取得審計證書的,今年將關閉。
3、農民住房建設不符合設計規范
為了保證建房的安全系數,國家嚴格控制農村房屋,這是最有意思的,這說明國家確實把我國農民的安全生活和生產放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因此,我們農民必須了解國家的心血,不要輕信
雖然這項政策似乎對我們施加了很大的限制,但這是一個國家發展的強大趨勢。合理安排是為了更好的發展。希望大家都能理解國家的良苦用心。很多時候,讓大家尷尬的不是國家,而是中間的一些東西,牽動著我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