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什么時候開始和結束?
由于地區不同,供暖的起止時間也不同,一般在11月初開始,到明年3月中旬結束。例如:
北京地區:
1.北京法定供暖開始時間:當年11月15日,供暖不能晚于該時間開始。
2.北京法定停暖時間:次年3月15日,不能早于該時間停暖。
3.如遇特殊情況,如氣象專家對北京連續五天低于5的天氣情況分析,可提前供暖或推遲停暖。可以說“取決于天氣決定供暖時間”。
我忘記付取暖費了。我能補上嗎?
如果忘記交取暖費,可以交,但可能會有滯納金。如用戶仍未交費,工作人員上門關閉閥門,停止供暖,期間產生的取暖費由用戶承擔。
交取暖費需要帶什么?
1.如果是新房,第一次交取暖費的時候要帶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房產證原件(沒有房產證的可以用購房合同代替)。
2.如果不是首付款,只要知道業主姓名、準確地址和建筑面積就行。最好有以前付款的收據,上面有具體的地址和收費信息。你交取暖費的時候,工作人員會和你核對地址,只要地址和戶主姓名匹配就行,主要是防止交錯。
繳納取暖費有哪些注意事項?
1.在中國各地,用戶繳納取暖費都有一定的期限,期限過后會加上違約金。供熱用戶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采暖費,確保正常用熱。
2.在此采暖期內需要恢復供熱的,供熱單位應當辦理恢復供熱手續,然后向銀行繳納費用;對于不想用熱的用戶,需向供熱單位申請停止供熱,經供熱單位同意繳納基本熱費后即可停止供應。
3.一般用戶需持房產證原件和房產證上的戶主身份證繳納取暖費。
4.買賣房屋時,出賣人應當與供熱單位結清采暖費,避免給買受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買房時,人們應該去供暖單位檢查他們買的房子是否欠了暖氣費。如果有欠款,賣家可以在交易前補齊欠款。
5.如果用戶的繳費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如房產證發放后房屋面積較前一次有所增加或減少,用戶需持相關證明到供熱單位辦理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