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多戶住宅是違法的嗎?快速看一下

導讀《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朋友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村民出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朋友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村民出售或者出租房屋后再次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實踐中經常出現“一戶多房”的情況。一戶多房是什么意思?如何處理多戶住宅?邊肖會帶你去了解的。

什么是多戶住宅:

1.農村的“一戶多房”,就是農村的一個村民擁有多套房子。但是,“一戶多房”和“一戶多房”的概念還是有區別的。全縣目前開展的“一戶多房”整治工作中涉及的“多房”問題,并不意味著所有擁有多房的現象都要整治,而是有很多房子違反了農村村民一戶一房的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46號)嚴格執行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

2.除繼承外,農村村民申請第二次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不予受理。《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國土資發〔2011〕178號)規定,已經擁有宅基地且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可以按規定登記發證,《集體土地使用證》的備注欄應注明“所有權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房屋的合法繼承人”。

多戶住宅專項改造:

一、“一戶多宅”的認定原則

1.“戶”是指在農村行政區域內實行農村集體所有制,并在本村有常住戶口的家庭(旅居者除外)。戶數和人口以公安機關登記的戶籍為準。

2.“一戶多房”是指一戶超過法定面積占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宅基地。

二、應拆除“多戶”情況

1.農民未經批準新建房屋,舊房未拆除的;

2.農民建房要拆舊房,符合保留要求的除外;

3.依法繼承房屋后,未經批準新建、拆除、改建的;

4.權證雖有來源,但已被法定程序撤銷的;

5.危房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影響路人安全。

三.可以暫時保留的幾種情況

1、被列入古建筑、文物保護控制范圍。

2.拆除“一戶多房”會影響相鄰房屋的安全。

3.臨時保留的違法建筑可以由村民委員會召開的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在村務公開欄予以公示。村民無異議后,經鄉鎮政府審核后予以公示和認定。符合預留使用要求的,在簽訂免費拆除承諾書后,將臨時預留使用。

以上就是邊肖為大家收集的一戶多房的定義和處理方法。在此,邊肖鄭重提醒,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必須堅持“一戶一宅”,否則屬于違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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