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區公共設施有哪些?
1.綠化和小物品(如亭臺、水池、噴泉和公共座椅等。);
2.公共照明設備;
3.公共消防設備、消防樓梯和通道;
4.公共安全設備(如圍欄、攝像頭、護欄和公園大門等。);
5.公共場所和公共道路;
6.公共給排水設施(下水道、管井、管閥、雨水管、污水格柵等。);
7.公共配電設施(配電箱、電力管井、開關箱和線槽等。);
8.公共弱電設施(電信設備、網絡光纖設備、弱電管井、調度室等。);
9.公共健身娛樂設施;
10、建筑屋面及普通外墻;
1.電梯及電梯候梯廳;
12.公共走廊、單元門廳和公共廁所(非必要);
13.建筑物基礎等基礎設施。
二、物業公共設施的日常維護包括哪些?
(1)電梯的維護、運行和維護
1.主梯從6: 00到24: 00連續運行,從0: 00到6: 00呼叫。電梯工人夜間值班,呼叫號碼或房間號在候車大廳公布。樓層有電梯門的地方,乘客必須打開;
2.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時段6: 00 -8: 00、17: 00 -19: 00與主梯同時運行;
3.主梯維修時,如果有備用梯,用備用梯操作;如無備用梯子,則為緊急維修,且需在30分鐘內完成維修,其他維修需在23時至次日5時內完成;緊急情況下的處置方案;維修服務標準以京房修字[1998]799號文件規定為準。
4.電梯停電,人會被關,人會被抓等。并應迅速組織救援。
(2)房屋和社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
以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范圍的內容為準;包括不單獨收費的設備設施,如電梯、水泵、暖氣等設備,以保證住宅小區內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共用設施設備,基本正常運行和小修小補,包括:
1.建筑物和社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和小修,并實施;
2.保證護欄、圍欄、小品、桌椅、綠化設施等公共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道路、人行道、人行道、活動場地基本暢通,溝渠、涵洞通暢;
3.確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暢,化糞池、雨水井定期清理,相關設施不損壞;
4.負責小區內智能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
5.定期清潔外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