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人員全部死亡(飛機上乘客死亡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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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飛機人員全部死亡,飛機上乘客死亡如何處理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如果乘客在飛機上突然死亡,如果沒證據顯示死者的死亡與客機有關聯的活,航空公司無需負責的,但是航空公司有義務及時聯系死者家屬前來辦理善后事宜。如果航空公司沒有盡到此義務,途中發生事故,導致乘客搶救無效死亡,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從客運服務合同角度看,旅客買票上飛機時,與航空公司成立了客運服務合同,航空公司有義務將乘客安全按時順利運送到目的地。從侵權角度看,航空公司對乘坐其航班飛機的乘客的人身安全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對發生突發疾病,緊急意外事故的乘客負有及時快速有效的救治,送醫等義務。

《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三條【旅客人身傷亡責任】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

客運合同注意事項

一、審查承運人主體的運輸資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包括運輸資質、運輸工具的安全性、緊急突發處理方案等,了解這些有利于實現運輸目的,同時保障旅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二、注意合同生效時間及轉讓

1、車票、船票等既是客運合同的表現形式,同時又是有價證券。客運合同雖然自旅客購得客票時成立,但合同并未同時生效,而是自檢票時起生效。

2、作為有價證券,除記名的客票外,其他不記名的客票在檢票之前可以轉讓。

三、雙方無正當理由都不得影響延誤合同履行

客運合同是諾成性合同,雙方經過要約、承諾,形成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合同訂立生效后,承運人不得在無正當理由下任意解除、延誤或拒絕履行合同,旅客無正當理由的不得延誤合同履行。

四、承運人不得拒絕及拒載的責任

1、旅客運輸屬于公共運輸,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通常的運輸要求。

在客運合同的訂立中,盡管在一般情況下,旅客一方提出乘坐相應的交通工具要求的意思表示為要約,承運人同意承運為承諾,但對于旅客的要約,承運人承擔著強制承諾的法律義務,除正當理由之外,不得拒絕。

2、如果承運人拒載,旅客可以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投訴,主管部門有權對拒載承運人給予處罰。

五、旅客不當乘運承運人應承擔的責任

1、旅客不當乘運時,應當按照規定向承運人補交票款的全部或者不足部分。否則,承運人可以旅客未履行基本的合同義務而終止合同的履行,并有權在適當的地點要求旅客離開運載工具或返回適當等級乘坐。

2、對于無票乘運或者持失效客票乘運的,在始發站發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其乘運;在到達站發現的,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要求其補交票款和加收票款。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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