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屬補助由哪里發(遺屬補助的標準是怎樣的)

導讀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遺屬補助由哪里發,遺屬補助的標準是怎樣的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參...

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遺屬補助由哪里發,遺屬補助的標準是怎樣的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參保企業使用死亡,其配偶年齡男超過60歲,女超過55歲,且沒有工作的,每月可享受245元的生活補助。對于以上情況主要分兩種,如果是退休時死亡,遺屬補助由社保部門支付;如果是在職職工死亡,遺屬補助則由企業支付。遺屬補助政策標準有哪些呢?本文將為大家詳細介紹。

遺屬補助標準

一、提高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1.由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享受或變更了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機關事業單位死亡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都在本次調整之列。

2.新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從2008年1月1日起,統一按《甘肅省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表》(附后)執行,此前其它標準一律停止執行。

3.為保護、搶救國家財產、對敵斗爭或舍已救人犧牲的人員,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可在上述表列標準的基礎上分別增加50元。

4.新標準執行后,若全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高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如屬城市戶口的,可向縣民政部門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5.其它未盡事宜可繼續依據甘人事114號、121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變更

1.申報審批的時間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變更申報審批工作從2008年8月15日開始,到10月10日結束。

2.申報審批的程序

遺屬個人申報(8月15日至9月15日)。申報變更遺屬補助標準的遺屬需持:

①個人身份證(審查后交公安機關蓋章確認的復印件一張);

②本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戶籍類別及年齡證明(必須為打印且加蓋公安機關印章);

③屬已故職工配偶的,持所在鄉鎮(或街道居委會)婚姻管理部門出具的未再婚證明;

④屬在中學學習的學生,持所在學校出具的在校生證明;

⑤屬2004年以前享受了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且2004年提高標準的需提供2004年提高供養標準的審批文號;2004年以后審批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需提供享受生活困難補助費的審批文號。

⑥填寫機關事業單位已故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變更審批表(照片處必須貼有本人照片或以電子形式打印,否則不予審批)一份后,將全部材料交由原供養單位主管部門審查。

⑦主管部門審查(9月16日至9月30日):各鄉鎮、各部門接此《通知》后,要對本單位的供養遺屬進行一次深入細致的摸底**,嚴格審查遺屬個人所提供的申報材料,認真填寫《機關事業已故職工享受遺屬供養標準變更審批表》并在符合享受和變更遺屬供養條件人員的遺屬供養標準變更審批表上加注意見后,將全部材料一并報縣人事勞動保障局審查。

3.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審批(10月1日至10月10日縣人事勞動保障局對各單位上報的材料在嚴格審查**后,重新按照新標準審批。

4.各鄉鎮、各部門也要以這次工作為契機,對已喪失供養條件(被供養的父母已死亡;被供養的配偶已再婚或死亡;被供養的子女或兄妹已年滿18周歲或中學已畢業)的人員要堅決予以**,并及時停止供養并通報相關部門。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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