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耕地分哪些等級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耕地又可分為五種:(1)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的水旱輪作地;(2)望天田,指無灌溉設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無灌溉設施的水旱輪作地;(3)水澆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4)旱地,指無灌溉設施,靠天然降水種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5)菜地,指常年種植蔬菜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從地屬上又分為:常用耕地:是指專門種植農作物并經常進行耕種、能夠正常收獲的土地。包括土地條件較好的基本農田和雖然土地條件較差,但能正常收獲且不破壞生態環境的可用耕地。常用耕地作為中國基本的、寶貴土地資源,受到中國《土地法》嚴格保護,未經批準,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得占用。臨時性耕地:又稱“幫忙田”,是指在常用耕地以外臨時開墾種植農作物,不能正常收獲的土地。根據中國《水土保護法》規定,種植農作物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要逐步退耕還林還草,在其它一些地方臨時開墾種植農作物,易造成水土流失及沙化的土地,也要逐步退耕。因此,我們又可稱這部分臨時性耕地為待退的臨時性耕地。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將耕地轉為非耕地。
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于開墾新的耕地。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制訂開墾耕地計劃,監督占用耕地的單位按照計劃開墾耕地或者按照計劃組織開墾耕地,并進行驗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單位將所占用耕地耕作層的土壤用于新開墾耕地、劣質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采取措施,確保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量不減少;耕地總量減少的,由國務院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組織開墾與所減少耕地的數星與質量相當的耕地,并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個別省、直轄市卻因土地后備資源匱乏,新增建設用地后,新開墾耕地的數量不足以補償所占用耕地的數量的,必須報經國務院批準減免本行政區域內開墾耕地的數量,進行易地開墾。
常用耕地
是指專門種植農作物并經常進行耕種、能夠正常收獲的土地。包括土地條件較好的基本農田和雖然土地條件較差,但能正常收獲且不破壞生態環境的可用耕地。常用耕地作為中國基本的、寶貴土地資源,受到中國《土地法》嚴格保護,未經批準,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得占用。
臨時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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