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怎樣認定交通事故的左拐,怎樣認定交通事故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劃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之上。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在我國有統一的規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我國《民法典》、《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上,對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進行了較為粗略的劃分。
什么情況下構成交通肇事罪?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5、具有以下情形并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8)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車禍私了后能報警嗎
“私了”后又請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在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后,應當立案進行處理。公安機關應根據當事人提供的線索,盡量收集證據,盡可能準確地認定事故責任。但由于現場已不復存在,在無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則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之規定,推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即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不報案或者沒有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不報案或者沒有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定的,應負同等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公安機關作出責任認定并經兩次調解無效后,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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