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要什么材料(結婚登記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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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結婚登記要什么材料,結婚登記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一、結婚登記申報資料

1、雙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集體戶口由戶口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

2、當事人個人檔案所在地或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姓名、出生年月必須和身份證、戶口簿一致);

3、婚檢報告(指定市婦幼醫院);

4、離過婚的,還須帶離婚證件(原件);

5、喪偶的,由另一方到死亡派出所開具喪偶證明(必須寫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并蓋章)

結婚登記辦理夫妻關系證明書須知

夫妻雙方一起到區登記機關辦理,并遞交下列資料:

1、曾辦理婚姻登記機關查檔案出具證明;

2、雙方遺失《結婚證》原因的書面證明,并由單位證實蓋章;

3、有效身份證件;

4、2寸雙人合影2張或單人l寸照各2張。

二、結婚登記需要什么證件?

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一:居民身份證;

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二: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三: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

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五: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六: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七: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三、結婚登記辦理條件和對象

1、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有一人戶口在本區。

2、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必須完全自愿,親自到現場辦理登記手續,不許他人代替。

3、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達到法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同時必須遵守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4、身體健康,不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和暫緩結婚疾病。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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