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澎湃新聞】;
重慶市高院5月11日上午對張波、葉誠塵犯故意殺人罪上訴一案(姐弟墜亡案)進行二審宣判,該院審理后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兩被告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對張波、葉誠塵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參加庭審的旁聽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當天上午宣判用了差不多40分鐘,審判長先是對張波、葉誠塵兩名被告人的辯護人在二審庭審時提出的10余個辯護意見進行逐條回答,并全部不予采納。在答復完全部的辯護意見后,審判長直接宣讀維持一審判決的裁定,并對張波、葉誠塵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法核準。
這位旁聽人員說,審判長宣讀完裁定內容后,兩名被告人因為有法警押解著,并沒有太大的反應。張波準備說話,但未被法庭允許。參加旁聽的受害人家屬,也克制著未對判決結果表達意見。
庭審結束后,被害姐弟的媽媽陳美霖在朋友圈中寫道“謝謝大家,二審維持原判”。兩個孩子的外公告訴澎湃新聞,二審維持兩被告人死刑的結果,讓他們懸著的心稍微落下去一點了,現在他們期盼著最高法在死刑復核階段依然能維持,即便經歷了這么多痛苦,如果能為孩子討回公道讓孩子瞑目,他們的心里也稍微好受點。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重慶市高院審理后認為,張波、葉誠塵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張波直接實施殺人行為,葉誠塵在決定殺害兩名兒童、采用制造意外高墜方式作案、催促逼迫張波實施殺人、追求被害兒童死亡等方面更為積極主動,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當,均系主犯。
張波、葉誠塵罔顧國法天理人情,嚴重挑戰法律和倫理底線、踐踏社會良知,其作案動機特別卑劣,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后果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影響極壞,應依法從嚴懲處。
張波、葉誠塵及其辯護人提出張波沒有實施殺人行為、葉誠塵沒有逼迫和催促張波作案、原判量刑過重等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與二審查明的事實不符,依法不予采納。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