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實施全域管控,違反國務院二十條措施,地方不得再擅自加碼

導讀#頭條創作挑戰賽#11月13日凌晨,黑龍江鐵力市宣布在全市范圍內實行“3天臨時性管控措施”。11月12日,鐵力市在核酸檢測中,發現了1例初篩結...

#頭條創作挑戰賽#11月13日凌晨,黑龍江鐵力市宣布在全市范圍內實行“3天臨時性管控措施”。11月12日,鐵力市在核酸檢測中,發現了1例初篩結果陽性人員,“為快速阻斷疫情傳播防止外溢”,從11月13日0時起,全域管控。

(圖片來自網絡)

從通報來看,鐵力市僅僅發現1例初篩結果陽性人員,疫情并沒有到了非全域管控不可的地步。當地應該首先做好流調工作,第一時間隔離密接人員,及時向社會公告相關情況。一旦查實是陽性人員,完全可以采取適當的措施,而不是影響最大的全域管控。

國務院二十條措施中的第十六條規定: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防控政策,嚴禁隨意封校停課、停工停產、未經批準阻斷交通、隨意采取“靜默”管理,隨意封控等各類層層加碼行為。在這條規定中,強調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采取“靜默”管理,是一條紅線。

(圖文無涉)

而在鐵力市的全域管控要求中,所有市民不得外出,公交車和私家車不能上路,公共經營場所關停,這樣的措施對群眾正常生活和生產影響十分明顯。在疫情形勢并不嚴重的鐵力市,采取如此重大的全域管控措施,當地是否向上級部門匯報并批準?到底有何科學依據?

當群眾對此表示質疑時,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屬地有自行研判的權力。這句話說對了一半,屬地的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決定,但必須建立在嚴格遵守上級規定和要求的前提下。即使真到了非全域管控不行的地步,也必須按照程序得到上級的批準,并有理有據地向公眾作出解釋和說明。

(圖文無涉)

一個地方可以不遵守國務院的行政規定,可以不顧群眾的意見和輿論質疑,這就暴露了基層的官僚主義作風。如果每個地方都這樣做,國務院規定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又何在?疫情防控和社會穩定大局怎樣切實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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