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湖獨白專欄
“我的孩子沒有了!”
這是來自一位母親對送醫延誤流產的控訴,作為一個有良知的普通人,不應該將孕婦的迫切請求置之門外,無論怎么解釋也換不回未出世的孩子。
11月12日,根據網傳的信息顯示,“重慶一孕婦發現下身流血,于是撥打120求助”,在重慶遭遇到疫情反撲的情況下,女子的做法無疑是正確的,可是她面臨一個尷尬的場景,120因為疫情管控無法上門,社區聯系不上,經過多方協助后經過4個小時才送醫救治。
(小區封控的措施)
隨后官方對于該事件展開調查,據多方新聞報道,發生在石橋鋪四季香山小區,孕婦雷某年紀不小,好不容易懷上孩子后,突發遇到緊急情況,從早上7點左右察覺到身體不適,下身有血跡出現,伴隨肚子的疼痛,隨后立即撥打120電話。
120急救電話回應,疫情期間沒辦法直接到小區救治,需要通過社區同意后才能接女子到醫院查看情況,女子忍痛與社區聯系,可是電話打不通,無奈她只能聯系物管人員。
讓人揪心的一幕出現了,物管人員得知情況后,還是堅持要聯系社區才能放行,社區方面沒有回應,無法做出讓孕婦離開的決定。
在這個聯系的過程中,社區作為該小區的重要外出部門,卻在關鍵時刻“掉鏈子”,這是造成事件升級的重要原因。
雷某的肚子越發疼痛,擔心孩子出問題,向物管人員提出先行送醫院,遭到了物管人員的拒絕,以小區封控為由,只能由社區同意放行才可以!
進退兩難之下,雷某在十點多的時候向業主群求助,說明了情況之后,“有車主答應可以用私家車送雷某到醫院查看”,從7點多到十點半,尋找社區和物管幫助無果,一直處于登記的狀態,這對于一個孕婦的心理是折磨了。
(小區業主發聲)
雷某在群里求助的時候,將情況基本講述了一遍,這成為追究涉事人員的重要依據。
- 我早上七點多打的電話,但是社區一直沒有安排人送我去醫院!
- 而物業一直推辭說已經跟社區聯系了,可現在三個小時了,什么時候才能讓我去醫院!
- 我在流血,還讓我下來登記?
直到將出社區的手續辦好,雷某和家屬到醫院已經是十一點了,腹中的孩子已經無法留住,女子根本無法接受這個事實。
要知道年紀大的孕婦很難懷上孩子,雷某全程都是按照防疫要求聯系,在強調社區為單線安排時,只能等待社區聯系急救車送醫。
(權威報道)
疫情期間,救護車要單線安排,社區的電話應當保持暢通,不能夠出現任何無法聯系的情況下,在孕婦出現緊急情況下,聯系時長達到三個小時以上,這是無法讓人接受的問題。
到底社區工作人員在進行什么工作?
事件曝光之后,據官微新聞報道,初步的調查情況已經通報,對網傳的情況進行糾正,不存在救護車受阻的情況,但是存在社區工作人員和患者、物業公司溝通不及時,強調“社區車輛保障不及時,社區工作人員應變處置能力不足,沒有急群眾之所急”等問題。
在通報中指出,孕婦是在11月12日上午7點20分,撥打四季香山物業辦公室電話聯系物業工作人員趙某某提出派車就醫的需求,趙某某在微信群中上傳了雷某就醫需求信息。
(部分時間線的通報)
對于此類突發意外,公布時間線的進行,有利于找出延誤孕婦送醫的問題所在,在登記需求信息上沒問題,可是在8點40分的時間上,出現了“社區唯一的轉運車”字眼,這說明社區在準備急救措施上的不足,考慮到車上已經有癌癥患者和兩名孕婦預約送醫就診,雷某的請求就往后推遲。
“社區暫無其他車輛”,印證了初步通報中的車輛保障不及時的問題,通報中出現的“社區工作人員肖某某,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趙某某”是否存在問題?
在沒有其他車輛的情況下,雷某只能等到10點48分向石橋鋪社會事務辦聯系,工作人員張某聯系肖某某,肖某某以“轉運車輛因缺電,正在充電中”回應,張某又聯系了老頂坡社區書記丁某,請其協調派車,丁某回復馬上安排。
有網友質疑,明明是可以讓私家車送醫救治,在這樣繁瑣的人員聯系之下,孕婦救治的時間就會被延誤,出現事故之后理性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置。
沒能等到社區安排的車輛,由小區物業管理負責人王某某送私家車送孕婦和家屬到九龍坡中醫院救治,于11點26分到達。
孕婦流產后,雷某向社區和物業討要說法的視頻沖上熱搜,大家都對孕婦的遭遇感到同情,如果能夠及時送醫,那么事件或許不會演變成悲劇!
通報的最后說出了結果,向孕婦真誠道歉,給予適當的補償,孕婦已經諒解,并且對相關干部和物業情況進行調查,依法依規對負責人進行嚴肅處置。
有人提出此事件涉及的法律知識,在遭遇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特別是危及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一條、《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條等相關法律之規定,您有權采取措施自救,或及時緊急避險,但請謹記:在自救和避險時,不要損害他人生命。
(發布會現場)
不管相關處理人員如何處置,避免類似事件發生都是群眾最深的訴求。
事件曝光之后,11月13日,重慶舉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第138場)上,重慶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政府新聞辦主任馬然希通報了《通知》中的有關內容。
會上提出了八個要求,其中體現在保障群眾及時就醫和緊急外出等需求,對孕產婦、急難危重病人及其陪護人員無條件放行的要求,從根本上解決因封控出現的現實問題。
動態清零是保障更多人的安全,在優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條策略下行后,優化基層工作人員的應急處理方式是不可避免的,以解決群眾的實際需求問題為首要任務。
(胡錫進針對此事的評論)
在這個問題上,著名評論家胡錫進認為“保護孕婦應該是任何情況下任何規定都要為之讓路的一項原則,相信我們社會絕大多數成員和機構也都認可這樣的原則。”
確實,在一次又一次的意外上,大眾尤其重視孕婦和孩子的安全,這是大家心中共同的軟肋,在中國家庭以下一代為主的思想上,悲劇刺激著我們的敏感神經。
對悲劇進行報道,將涉及的人員和問題解決,以迅速的態度取得群眾的理解,這是此次重慶市的官方態度,相信在接下來的時間里,出現類似情況時,有關工作人員會給出更加合理的方案。
重慶“孕婦送醫延誤流產”事件的后續,尊命,我想應該是第一優先級,完善急救措施比懲戒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