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霸王條款有效力嗎,常見的霸王條款有哪些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霸王條款是無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處理“霸王條款”的法律法規:最高罰款三萬
工商部門將依照國家工商總局《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的規定,對使用"霸王條款"的經營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處以違法所得額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常見的霸王條款】
1、“退、換商品包裝或外觀必須完好,否則收取相關費用”
(加重了消費者責任)
2、“此卡務必在有效期內使用,卡內金額過期作廢”
(排除了消費者的合法權利)
3、“本卡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排除了消費者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
4、“在法律許可范圍內保留對本卡消費細則作最終修改之決定權”
(排除了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5、“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使用須知或終止本卡效力”
(排除了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6、“特價商品,概不退換”
(免除了經營者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
7、“促銷商品,售出不退”
(免除了經營者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
8、“打折商品,不退不換”
(免除了經營者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
9、“本寄物柜僅作物品保管,如有遺失概不負責”
(免除了經營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責任)
10、“超市購物付款后,出門須驗票蓋章,否則不予放行”
(加重了消費者責任)
11、“持本超市收銀條在超市自有停車場停車免費,車輛盜損責任自負”
(免除了經營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責任)
12、“本店承接一切送洗衣物,但對洗熨結果,如褪色、縮小,本店不負賠償責任”
(免除了經營者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13、“請客人在本單開出之日起一個月內來本店提取衣物,逾期本店有權自行處理”
(排除了消費者的合法權利)
14、“超期一個月,衣服損壞丟失概不負責”
(免除了經營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責任)
15、“在不減少景點的前提下,旅行社保留對行程進行調整的權利”
(排除了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16、“因報名人數不足無法成團,旅行社在出發7天前通知旅游者延期或取消旅游,旅行社不承擔違約責任”
(免除了經營者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17、“游客在游玩過程中造成個人傷亡的,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免除了經營者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責任)
18、“違反操作程序而造成傷害的,本俱樂部不負責任”
(免除了經營者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責任)
19、“旅游行程僅供參考,變更恕不通知”
(排除了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20、“旅行社由于第三方(例如:航空公司、火車、輪船等客運公司)的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變更或取消的,不承擔責任”
(免除了經營者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消費者遭遇“霸王條款”,該怎么辦
第一,先與經營者協商解決。指出"霸王條款"的不合理之處,相互溝通,爭取雙方達成合意。
第二,若經營者拒不承認"霸王條款",或者明確拒絕取消"霸王條款",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尋求消協出面調解。
第三,因"霸王條款"給消費者造成嚴重損害的,消費者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門舉報投訴,依法對經營者處以行政處罰;或者依法提起訴訟,通過司法途徑,討回公道,要求經營者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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